傍晚八时十七分,陪审团有了决定。
陪审员鱼贯入座。有些女陪审员,似乎暗泣过。
陪审团主席是一位外貌冷酷,满面风霜的农夫,向庭上报告陪审团已有裁决。
一切照常例进行,裁决被宣布,陪审团裁决被告过失杀人罪确定。
陪审团主席清清喉咙说:“报告庭上,本席要求发言。”
“请说。”法官说。
“陪审员全体一致的向被告表示同情,但大家都感到,法律立场来看,他们不能不判决他过失杀人之罪。”
“谢谢你们,”法官说:“陪审团的判决,本庭已收到。宣布陪审团解散。双方是不是愿意在这时候决定一下宣判日期?”
桂律师说:“稍候一下,庭上。”
他走近栏杆和我商量。
“你有刑事法规在手吗?”我问。
“有。”
我交给他一张纸条。“把这一条念给法官听。”我说。
桂律师向纸条看了一眼,他眉毛弹了起来。他仔细地又看了纸条一次。
桂律师慢慢地走回到律师桌边去。
“报告庭上,”桂说:“我认为这件事我不能专美,因为的确我没有想到,而是我的朋友,受过法律教育的赖唐诺先生提醒我的。我刚才拿到一张字条,我自己完全惊奇得不知怎么办,所以还在消化纸条的含意。不过我得到的概要是:谋杀罪没有时效,检察官延迟到任何时间,都可以随时提起公诉。”
“这一点大家知道,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罗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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