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那么个时代,诗歌铺天盖地。我们在报纸的二版或四版上看到一两首诗,毫不觉得异样,也不把目光挪开。我们读诗。他们写诗。那时候,一个人可以大大方方地自称诗人,不用担心周围的人会一哄而散;一个丈母娘,对女儿嫁给了诗人,也不觉得大祸临头。——这些并不是发生在几千年前,几百年前,或海外仙山上的事,而就是三十年前,我们国家的事。
三十年。发生了什么,改变如此之快?是这个民族精神上已丰腴有加,不再需要诗歌的滋润,还是减肥成功,容不下那些短行的赘物?是应该怪罪你我这样的人过于志得意满,看不起所有细腻的感受,还是该褒奖制片人和广告商,提供热烈的公共消遣,使我们有好多理由,没有一点时间,和自己厮混?也许,这个现象不过是某个进程的附属品,而那个进程,大家都知道,正把我们这一大群人,改良为绰绰有余、作作有芒、振振有辞、津津有味、全无心肝的成功人士。
《春秋》责备贤者,如今是冬夏,那就责备弱者吧。我们的白话诗人,一百年来,越来越不在乎锻炼语言,而如果诗歌只是用日常语言,表达日常情感,还有谁不是诗人呢,本土的茹尔丹准要说,原来我已经说了四十年的诗了。须知,精致的表达不一定是诗,但诗一定得是精致的表达呀,精致的表达加上非常的感受如“纵做鬼,也幸福”者,才是我们想看的,相反,“在城里干活不仅要流汗,还要用脑子”这种日常加日常的妙句,再伟大也不太像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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