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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婚姻档案 第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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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花花出落得真是漂亮,连当年的天水美人也被她比下去了。然而,她曾经是秦家的准小老婆,还有一百块现大洋做攀比,普通小户人家既娶不起也不敢娶,殷实人家又更多地考虑政策问题,她就这样耽搁在破烂王家中,年近三十岁才迫不得已嫁给了和老婆离婚十来年且还没有另娶的单身男人麦三。此后街坊们都叫她麦三娘子。

县城第一美人最终嫁了二手男,这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值得一提的是,当年麦三的离婚在县城里却很有些影响。

对于今天这样的社会,男女离婚实属稀松平常。但是,如果时间倒退到二十多年前,按照平安县的风俗,想要离婚的人无疑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论他(或她)有多么充足的要给小家庭改头换面的理由,在重重阻力之下也根本不易得逞。阻力主要来自家族。假如一个男人要离婚,必得分给女方一部分财产,在父母眼里他就是不肖的败家子,在外人眼里他成了秦腔里抛弃糟糠之妻的陈世美。想想吧,原本就遗臭了好几百年且又败家都等不到天亮的“陈世美”,将会遭到来自家族和街坊怎样的唾弃?反映到现实中,就是人们对离婚男人的另眼相看:自此绝对没有热心的老大妈再给他说亲,也绝对没有一个女子的娘家人会眼睁睁看着亲生女儿往火坑里跳,即便是他的本家兄弟、叔侄等等众男丁在婚姻大事上都有可能受到负面影响。这就是为什么麦三离婚十来年后才重新迎娶了没有亲生父母关心的麦三娘子。同理,假如一个女人想离婚,比登天还难。那女人若离婚的理由正当(比如受了虐待),婆家当然会将她扫地出门,娘家又不敢擅自收留,她将无处安身;若离婚的理由不正当(比如跟外面的男人勾搭),她和她那外遇的新欢就可能受到家族的处置,在严酷的家法面前,即便她能九死一生逃过劫难,也再没有面目出现在人前,倒是生不如死了。因此,平安县城的居民不兴离婚,哪怕两口子天天打架头破血流,只要不出人命,总有好心的街坊邻居前来劝和;如果两口子动了离婚的念头,亲戚朋友更是要想方设法将他们强“捆”在一起。正如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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