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棉花“比之桑蚕,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功,埒〔lie列〕之枲麻,免绩缉之工,得御寒之益,可谓不麻而布,不茧而絮”(王祯《农书》)的优良特性,所以大约到宋末元初,棉花同时由东南、西北两路向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迅速传播开来,并开始得到政府的重视。元代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颁布的官修《农桑辑要》一书,有令陕西劝种棉花的诏谕,其内容大意是:木棉本是西域所产,近年以来,苎麻种于河南,木棉种于陕右,滋茂繁盛,与原产地无异,当地民众深得其利。根据两地试种效果,责令陕西地区种之。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元政府又在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等地设置木棉提举司,大规模地征收木棉织品,每年达10万匹。到元贞二年(公元1296年),棉布像其他纺织品一样,被正式列入常年租赋中,征收定额也提高到年50万匹。
长江流域的松江府,在元初制棉生产技术发展中,后来居上,超越闽、广以及西北地区,成为全国最大的棉纺织中心。松江棉植业的迅速发展是与黄道婆的生产活动分不开的。黄道婆是松江府乌泥泾(今上海龙华镇)人,早年流落崖州(今海南岛崖县),从当地黎族人民那里学到了一整套棉纺织加工技术。成宗元贞年间(公元1295—1297年),年老的黄道婆搭顺道海船从崖州回到乌泥泾。回家乡后,她看到家乡的棉纺织技术十分落后,就根据当地棉纺织生产的需要,总结出一套融会黎族棉织方法和内地原有纺织工艺于一体的完整新技术。她将这套技术广传于人,改变了当地“厥功甚艰”的棉纺织生产状况。一时乌泥泾和附近地方“人既受教,竞相作为,转货他郡,家既就殷”(陶宗仪《辍〔chuo绰〕耕录》)。黄道婆去世后,松江人民感念她的恩德,为她立了祠堂来纪念她。此祠后因战乱被毁,至正二十二年(公元1362年)有人为她重建一祠,并求诗人王逢作诗以为纪念。清嘉庆年间,又有人在上海城内渡鹤楼西北小巷内建一小庙祀祠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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