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饭桌前,猛然低头,夹了点小菜放在碗里,又猛然抬头看他。
“你这是怎么回事?变成傀儡啦?”
“我听你的话,配了三焦点眼镜,看书,做针线时用近视焦点;看窗外物景,看电影,用远视焦点;切菜烧饭,坐在饭桌看阁下尊容,用的是中视。以后不必再为找不到适当的眼镜烦恼了。”
“你要转动眼球呀!夹小菜时眼球向下看,头自然会低下来;要向上看,眼球向上,头自然也抬起来。不然的话,就像被线拉扯的傀儡。”
“我办不到。夹小菜时想到有话要跟你说,眼睛抬得太快可能就会从远视焦点看你。不够快的话,可能就从近视焦点看你。”
“那有什么关系?”
“那何必配三焦点眼镜呀?我不想吃了。我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叹了口长气。我戴眼镜的辛酸从在上海念小学时开始。我常常感到眼睛痛,妈妈带我去看医生,发现我有散光和近视眼,要戴眼镜。那时,多半是老人才戴眼镜的。我配好眼镜,鼻梁上多了个尴尬的负荷。第一次到学校,羞得不敢抬头。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戴眼镜,男同学说我是四眼田鸡。我以为近视眼是一种病,而那副眼镜宣布我的病况,觉得难过得不得了。十岁时,我们举家去了美国,看了眼科医生,他说我只需在看书的时候戴眼镜,我高兴得好像鸟从笼中飞出来。
但是认识的字越多,近视也就越来越深。我养成癖好,凡是看见字就读,哪怕是一瓶醋上的商标或是咳嗽药的说明书,我都从头读到底。读中学时,我主修文科,必须读的书几乎读不完,除了莎士比亚之外,还有萧伯纳、王尔德、托玛斯?曼等等,这些书或剧本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一本本厚厚的书读完之后就像消化一顿大餐,肚子饱满,感到恬适。眼睛酸痛当然不在话下。在中文方面,父亲填鸭式地要我攻读经典之作,什么蝇头细书的批注,我都眯着眼睛看。我更迷上了张恨水的小说。《啼笑姻缘》、《秦淮世家》、《夜深沉》、《似水流年》等等,我念得废寝忘食,即使文字没有标点符号,也不分段,我也念下去,因为张恨水小说里的人物是那么逼真,他所描写的一九二○年代的社会是那么引人入胜。一副沉重的眼镜似乎永远压在我鼻子上,眼球带红丝是永久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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