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曹雪芹的书的,谁不记得有“金玉”两个字?对这联在一起的一对儿,印象和引起的感情如何?恐怕不是很妙。这两个字标志着整部书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一切似乎老生常谈,无烦拈举,也没有什么可以争议的。可是,当你在这种已经普通化了的印象和观感之间细一推求,便会发现,事情并不那样简单,有些地方还颇费寻绎。举一个例子来看看雪芹笔下的实际毕竟何似。
警幻仙子招待宝玉,除了名茶仙酿,还有“文艺节目”,你听那十二个舞女演唱的《红楼梦曲》怎么说的?——
“开辟鸿濛,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雪芹笔法绝妙,他表面是写警幻招待宝玉,实际上却是代表雪芹的自白,开宗明义,指出作红楼梦一书,是他在伤怀寂寞的心情中而自遣衷情的,而红楼梦的“关目”就是“怀金悼玉”。
这,读者早已烂熟于胸了,在那四个字的关目里,“金”指谁?带金锁的薛宝钗。“玉”指谁?和宝钗成为对比的林黛玉。(以玉指黛,有例,如“玉生香”回目)——这样理解,虽不敢说是众口一词,也达到百分之九十几。人们认为这一解释是如此的自然当然,以致连想也没想,如是这样,那“金玉”二字的用法早已不与“金玉姻缘”的金玉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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