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立意撰写一部小说巨著,开卷先用一段“楔子”闲闲引起,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娲皇炼余之石,故全书本名即是“石头记”。当雪芹笔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触动读者眼目,脂砚于此,立时有批,为人们点破,说:
妙。自谓堕落情根,故无补天之用。(甲戌、梦觉、蒙府、戚序四本同)
这在脂砚,是乘第一个机会就提出“自谓”一语,十分要紧。“自”者谁?高明或有别解。须莫忘记:此剩“石头”之“记”尚未开篇,只是楔子的起头之言,则此“自”,应指“楔子撰者”无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那段话上,脂砚即又为人们点破,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原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法?]。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则批,连用“作者”数次之多。如谓此乃脂砚文笔有欠洗炼,那也从便,我自己却以为,这正见脂砚是如何重视“作者”这个“问题”,故此不惜词烦,再四提醒,“观者”诸君,“万”不可为雪芹这么一点儿笔端狡狯缠住。所以,明义为“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题诗至第十九首,就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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