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答吴思先生
作者:冼岩
在《中国言论界左中右境况及评价》中,我曾说“在当代中国学者中,最喜欢吴思”,实话说,吴先生的两次回应,颇令我失望。我那篇文章谈到吴思先生学术成就的四个特征,其一是“理论价值中立,可以为左中右通用,为所有研究社会问题者提供思路、提供分析工具”;现在看来,恰恰是吴先生本人,不能坚守和贯彻他自己的分析方法。下面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所理解的吴思理论
按我的理解,吴思先生研究历史所得出的系列创论(潜规则、血酬定律、元规则),最后都演变成对专制制度的一种诘问,可称此为“吴思难题”。它的主要内容是:在专制社会,国家权力与其官员构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各级官吏,不过是抽象国家权力或最高执政者的代理人。二者有不同利益,存在利益冲突,最明显的表现是“权力扩张和腐败”问题:政府的利益在于“廉洁高效”,因此它始终“反腐败”。官员的利益在以权牟私(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因此他们始终要“腐败”;作为一个阶层,他们具有自我扩张趋势。这种国家权力与其代理人的利益冲突,是专制社会最深刻的根本危机和不治之症。这不但是中国历史的症结所在,也是历史上各种中央集权式专制国家的症结所在。以今日中国权威主义政体拥有资源之多、“学习能力”之强,其它矛盾危机都可找到解决方法,唯独此一痼疾似乎至今无解。这一症结的存在,使其它矛盾不断被制造出来、危机不断被推向临界点;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被消耗。解决问题和制造问题出于同一力量、同一机制,这是专制社会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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