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是所谓“四大名著”中我最厌恶的一部,我质疑它是“描写农民起义的伟大作品”,在我看来,所谓的“替天行道”,不过是一种暴民小团伙的理想。“道”的本身已经十分可疑,为了“道”,这些所谓英雄好汉更是不择手段。他们对和他们境遇相似的暴民,其仇恨程度远远超过对“统治阶级”。如果不能收归己用,就一定要将之斩草除根。比“道”更可疑的是他们的“义”。我以为他们比西游记中间的妖魔鬼怪还不近人情,更远离人性。
水浒传中我最厌恶的人物又当属石秀。翠屏山一幕可谓水浒中最丑陋的场景之一。石秀似乎纯粹是出于“义气”,才尽心为义兄杨雄摘除绿帽子,杀了“淫妇”潘巧云。即使我们现在不能谅解“通奸者死”的做法,必须承认,在他们的时代,丈夫杀死通奸的妻子是法理人情认可甚至鼓励的,以当时的标准看,杨雄并没有错。可是看完这三章,你会感觉,石秀“捉奸”的热情比杨雄还高得多。杨雄对妻子本来相当满意,不是石秀推波助澜,潘巧云未必会惨死。潘巧云出场时,按照旧小说的惯例,对她的外貌来一段铺叙。水浒传是宣扬禁欲的,有暴力而无色情,这段韵文,偏偏就带着整部小说中罕见的“荤”味,而且,这一切恰恰是从石秀的眼睛里看过去的。他的眼睛,非但把潘巧云上上下下贪婪的扫了一遍,甚至神奇到能剥去她的衣服,透视她赤裸的胴体。简单的说吧,潘巧云一下子就勾起了石秀的性欲,不幸的是,英雄石秀必须是禁欲主义者,而且,潘巧云是“义嫂”,绝无成为性对象的可能,他只能极力压制对她的欲望。结果是,他仇恨潘巧云而妒嫉杨雄,他其实是渴望破坏这个家庭的。可是他照样必须抑制仇恨和妒嫉,因为他并无妒嫉的资格。奸夫出现使他兴奋异常:他终于有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可以发泄他的妒嫉和仇恨。于是,有了这血淋淋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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