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现如今已经实行了超过百年的三省六部制的政权系统中,决策与行政分离已经完成并成熟,具有决策性的中书省和门下省在性质上已大不同于魏晋时期,不再单纯是皇帝的秘书、咨询和侍从机构,而是一个独立于皇权之外的决策、发令系统。
原来作为宰相机关的——尚书省,职掌和权力也发生了分化,尚书省的决策权转移到中书省和门下省,行政权保留下来,尚书省向职能化方向发展。皇帝则成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
大唐前期,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都是宰相。“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
到了李世民当政的时候,由于中书令、侍中的名位较高,因而不常设置。宰相在政事堂讨论国政,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人开始为三省长官,后来由皇帝指定参加政事堂会议行使宰相职权的人,以本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名义,作为实际上的宰相。宰相办公的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关,一切军事大政都在这里商定,最后由皇帝裁决施行。
到了高宗以后,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行宰相之职。集体宰相制形成了。一些充任宰相的官员品级不一定很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群体的宰相,协同议事,分工合作,互相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
集体宰相制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所以直到现在还被沿用着。
不过这所谓成功的三省六部制也并非一直都是那么顺溜的,开元以后,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兼任六部尚书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六部官员拜相出席政事堂会议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原本由尚书都省会议裁决的政务,也就逐渐移至政事堂裁决。
甚至出现了姚崇以中书令的身份牒汴州刺史倪若水进行灭蝗之事。开元四年,汴州刺史倪若水抵制姚崇领导的灭蝗工作,姚崇乃牒报若水,强令其采取灭蝗措施。
虽然说姚崇和宋璟这样的人物对于大唐的发展起到的是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样的情况自然不是任何一个皇帝愿意看到的,特别是李隆基这样自视甚高的皇帝。
由于这个转变是唐代政治制度不断演进的结果,而且许多体制结构和运行机制方面的关系都没有随着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就彻底改变,在开元、天宝年间还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过渡状态,所以当时人们并未对此予以特别的关注。《唐六典》编撰完成于开元二十五年,尽管其中有的地方体现了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之后的体制特点,但没有关于这次体制变革的正面记载。造成这种情况的另外一个原因,可能还与李林甫等吏治派官僚与张说、张九龄等文学派官僚的分歧有关。
总之到了这个时候,这样的所谓分歧已经算是不复存在了,李豫牢固的掌控着大唐,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都大不过李昀和刘晏,而李昀和刘晏都那么老实呢,别人自然也是只能乖乖的听皇帝的话了。
所以现在的大唐,其实李豫的权力依旧还是至高无上的,而且不管是李昀还是刘晏还是都想要保持这个现状的,所以才会有他们俩在这暗地里商量这样的事儿。
李昀这回对于刘晏倒是一点都没有藏私,几乎是把自己的老底都快要告诉了刘晏了。
当然,刘晏也是十分受教,李昀越是告诉他的多,他就越是意识到了之前李昀真的是一直在藏拙,人家明明就是有能力在内政这一块跟你一起争个高下,而且你多半还可能争不过人家,最终人家却只是在武将这一条路上面发展。
“太原王啊,大唐要是没有了我刘晏,那自然还会有更多的人才涌现出来,但是大唐要是没了你李昀,现在是什么样都不一定了,你才是陛下和所有大唐子民的恩人啊!我自小便是十分的聪慧,对于这朝堂上的事儿和天下的事儿都能看清,唯独是你,是我这数十年来唯一佩服的人!”
喝了几杯酒之后,刘晏的情绪就稍微有点上来了,他对着李昀就是一顿夸啊,跟之前那副清高的模样那简直就是判若两人了。
不过李昀知道,他这个时候说出来的应该都是真话,李昀自然也是陪着他喝了不少,其实说起来李昀在朝堂刘曼还真是就没有什么知己,刘晏要不是年龄跟他差了不少,说不定还是能成为好兄弟的。
这一顿饭,李昀足足吃了两三个时辰,就算是比后世自己跟哥们们喝酒的时候时间还长。最终在刘晏恋恋不舍的挽留下,李昀才得以脱身。
李昀知道,也许对于刘晏来说,这就是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觉,但是自己是真不能跟他走的太近,要是他们俩真的走的太过近了的话,李豫心里面估计就发毛了。
李昀只有不在长安城里面常驻,对于所有人才都是最好的,所以李昀在从刘晏的府邸里出来了之后几乎立刻就回了太原府了。
李昀知道,自己说出来的那些个东西,到了刘晏的脑袋里面是肯定能够变成不错的政策和想法的,李昀也基本上能够同意那些想法,这样一来,自己也算是为大唐做了贡献了。
通过这几次出入长安城,李昀更加知道了安静日子的可贵,他最终发现之前自己非得把倭国灭了,非常有可能是自己从前世带过来的情绪。
在前世,你要是问一个华夏儿女自己最痛恨的国家是哪一个,那肯定绝大部分人说出来的都会是倭国,所以李昀才要在这个时代给华夏找回一个公道的,而这个公道找回来了之后,李昀觉得自己压根就没有什么心思再去其他的地方征伐。
他觉得大唐的百姓们的确是应该过上一些个安稳的日子了,自己也应该过上一些个安稳的日子了。
在他回到了太原府之后的一段时间,还是时不常的就能听到一点刘晏的新政,其中比较知名的一个,就是李昀之前稍微给刘晏透漏了一点的两税法。
其实这两税法本来就是大唐的一个政策,在李昀看来,这个政策那的确是个好政策,但是当年这个政策出来的时候大唐已经快要到了不行的时候了出台的,算是个生不逢时的政策,虽说也让大唐短暂的变好了那么几天,但是最终还是治标不治本。
其实之前李昀就已经提出来了一些个跟这个有关的政策,算是为这真正的两税法的实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且河东道上一直都是按照两税法的情况去实施的。
从大唐最开始的时候,其实这个税收政策就一直存在这一些问题的。
一开始大唐是沿用了北魏的租调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但是这个有年龄限制,五十岁才可以纳绢代役,不到五十岁的话,该服徭役你还得去。唐朝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谷物叫租,绢和布叫调,服徭役的期限内如果想不去服役的,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庸。
日期:2020-03-29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