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个初来乍到,却又因高傲而从来不屑一问的人而言,于连还没有干出什么太大的蠢事。有一天,在圣奥诺雷街,—阵急雨把他赶进了一家咖啡馆。一个身材高大、穿着海狸呢常礼服的人对于连阴郁的目光感到奇怪,就看了看他,跟从前在贝藏松时阿芒达小姐的那个情夫完全一样。
于连经常责备自己放过了那头一次的侮辱,所以不能容忍这种目光。他要求解释。穿礼服的人立刻对他发出最肮脏的谩骂:咖啡馆里的人围了上去,行人也在门口站住了。出于外省人的谨慎,于连总是随身带着两把小手枪;他的手在口袋里握住枪,直发抖。不过他很谨慎,只是不断地对那人说:“先生,您的住址?我鄙视您。”
他不断地重复这几个字,终于打动了围观的人。
“嘿!那个只顾一个人嚷嚷的家伙该把住址给他了。”穿礼服的人听他一再重复,就劈头盖脸地扔过去五、六张名片。幸好没有一张碰到他的脸,他曾发誓非碰着脸不动枪。那个人走了,不时地转过身来,挥动着拳头威胁他,骂他。
于连一身大汗。“这么说,一个最卑劣的人都能让我激动到这种程度!”他对自己说,不由得大怒,“如何才能克服这种如此让人丢脸的敏感呢?”
到哪儿去找证人?他没有一个朋友。他认识几个人,可他们都在六个礼拜的交往之后无例外地离去。“我是个难以相处的人,看看,我受到了残酷的惩罚,”他想。最后,他想到了去找一个第九十六团的前中尉,叫列万,是个常跟他一起练射击的可怜虫。于连待他很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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