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下人,是有志;能容人,是大器”,这两句话,很有味道。能谦逊地甘居人下,能容忍别人的不平,乃至挑衅,是中国传统美德。当然,在王阳明这里,却有智慧的味道。
我们从两个故事开始,来立体地理解这两句话。
秦王朝末年,有个叫韩信的人,整日腰间佩带一把剑,四处游走。有个无赖就挑衅他:“你小子整日挎着把剑,能杀人吗?”
韩信说:“不能。”
无赖就说:“你今天必须要杀个人,要么杀了我,要么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
韩信考虑了一下,就从无赖裤裆底下钻过去了。史称“胯下之辱”。
“胯下之辱”后来成为中国人忍辱负重的标杆,和“勾践吃屎”并驾齐驱。
有弟子问王阳明:“古圣曾说,真君子要杀身以成仁,别求生以害仁,如何理解?”
王阳明回答:“只为世上人都把生身命子看得来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去了,忍心害理,同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
这意思已很明显,遇到不公时,要听良知的命令。如果这件事符合天理,那你为其献出生命也无妨;如果这件事不符合天理,你最好就忍了。
符合天理就是符合良知的命令。韩信在钻人家裤裆之前,良知告诉他的是,这种混账,你没必要跟他一般见识。你若真宰了他,就会去坐牢。由此,你的志向就无法实现了。利害权衡,还是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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