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我和弗里茨·维特尔斯[1] (他为弗洛伊德写了第一本传记)、马克西米利安·西尔伯曼(Maximilian Silbermann)共同创建了医学心理学学会,我当选为副主席。西尔伯曼任学会主席,此后他的继任者为弗里茨·雷德利希[2]、彼得·霍夫施泰特尔[3]。学会聘请的顾问包括弗洛伊德、席尔德以及其他在20年代维也纳的心理治疗领域举足轻重的人物。我们学会中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 1926年我在此做了一个报告,在报告中第一次提出“意义治疗”(Logotherapie)的概念,而它的另外一种说法“存在分析”(Existenzanalyse)直到1933年我才开始使用——那时候我的理论成果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体系了。
1929年我提出区分三类不同的价值的构想,也就是为我们的生命——从出生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呼出最后一口气为止,赋予意义的三种途径,具体来说,它们是:我们的行动,我们创造的作品,以及我们的经历、际遇和爱。即使在无法改变的残酷命运面前(比如说得了不治之症,某种不宜手术的癌症等),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获取生命的意义——通过展示最为强大的人性,即把苦难转化为人类成果的能力。
众所周知,沃尔夫冈·索切克(Wolfgang Soucek)将意义治疗称之为“维也纳第三心理治疗学派”。有人会说,这个学派的创始人真是恰好印证了海克尔的生物发生基本律——“个体发育是系统发育的简短而迅速的重演”:我曾亲身经历过维也纳第一、第二心理治疗学派,简短来说, 1924年,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鼓励下,我在他主编的《国际精神分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一年之后,也就是1925年,我又在阿尔弗雷德·阿德勒主编的杂志上发表了另外一篇论文。可以说,我亲身参与了心理治疗学的发展,不过与此同时,我又在某些方面比其他人先行一步。就单说“矛盾意向法”(Paradoxe Intention)吧,早在1929年我已经在实践中使用这种方法, 1939年这个概念出现在我的书中;那些行为治疗领域的优秀专家们不厌其烦地指出,相较于60年代发展起来的以学习理论为指导的治疗方法,我的矛盾意向法早在几十年前就已提出了类似的思路。至于说,在我1947年出版的《实用心理治疗学》(Psychotherapie in der Praxis)一书中详细介绍的性功能障碍的治疗技术,在70年代被马斯特斯和约翰逊[4]打造成“全新的”性治疗方法,在此恕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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