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
在近代中国以白话文做大众传播工具的不始于胡适。在他之前已有陈独秀的《安徽白话报》和吴稚晖等所编的《新世纪》。但是正式把白话文当成一种新的文体来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终于造成一个举国和之的运动,从而为今后千百年的中国文学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那就不能不归功于胡适了。
和胡氏同辈的文人学者,乃至目前文学的史家可能都不承认笔者这一定论。他们不承认的理由固多,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他们距离胡适的时代太近。距离太近,看得太清楚,因而自觉把胡适“看穿了”,便不能承认胡氏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
事实上,那位以提倡古文而被誉为“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也不是唐朝第一个写“古文”的人。他也只是学问好、声名大、文笔犀利,他的倡导与时代的需要又正好配合,所以他就能压倒同俦而独享盛誉。和韩愈同时的一批儒生又何尝承认他“文起八代之衰”呢?!这顶高帽子原是宋朝的大文学家苏轼奉送给他的。既戴之后,一千年来自苏东坡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敢否定韩文公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了。
胡适之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正是如此!如笔者对胡氏的评论有误,那也许是笔者性子太急,把话早说了二百六十八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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