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凯彼时刚调入县委办,在综合科写材料,他一直很喜欢写作,虽然从没见他发表过什么,但从中专认识他开始就不停地写,可我从没看过他写的是什么。
后来熊凯死了,我一度认为他一生都在写遗言,写了改,改了又写,写到自己满意了,就死了。但其实不是,熊凯一直企图写我和李唯美的爱情故事,写到死也没写满意。
我对他说明了来意。我记得那天天气干燥、秋风乍起,是快要入冬的季节,他引我去吃鱼。他调了一部车来,把我们送到离县城十几公里外的一个河边,餐馆就搭建在河面上的一座木桥上,一座木屋,脚下河水湍急,耳边风声呼啸。熊凯说鱼就是从河里打上来的,非常新鲜。后来上了三道鱼,蒸、煮和红烧,吃得我直到今天都忘不了那味道,当然更忘不了那风萧萧兮易水寒。
我如此悲壮,而熊凯却无比兴奋。
日期:2013-11-29 00:50:47
熊凯喝了酒对我说:你和李唯美分手了就别做我兄弟,吃完这餐,我们就谁也不认识谁。
我通红的眼睛看着他,几度哽咽说不出话。
熊凯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我羡慕,唯独只有你和李唯美的爱情……你就打算这样毁灭给我看吗?
我终于吐出了声音:我也不想啊!
他说:去!去武汉,去把李唯美追回来,我出路费让你去追回来。他几乎要暴跳了,挥舞着铁匠才有的大拳头。
他的拳头使整个木屋都在摇晃,我清楚地记得熊凯说完也哭了,少年不识愁滋味。熊凯的哭声淹没在大河四野,沉入深不可测的夜色中。
我不能忘记他的哭,熊凯后来见我一次哭一次,喝一次酒哭一次。他比一般人都活得沉重,因为不是一般人很难走进他的心中,他一生除了我没有一个可以倾心的朋友,虽然他很快就提拔当了小头目,在一定时期算是我们班里最优秀的同学,可是他心比天高,无奈命如纸薄。
我为曾经有个这样的朋友自豪,他死后我听到噩耗,连去临县送他的勇气都没有,我躲在房间默默地哭了整个下午。整个下午的眼前都是这间木屋,和木屋周围经久不息的寒风凛冽,还有,熊凯比活着更加生动的脸。
我理解他,他在情窦初开的时候看到我和李唯美的爱情,他在世俗中找不到他认为洁白的那片纯净,他要去另一个世界才能不辜负他傲骨的理想。
那晚我被他用车直接送回了农机站的宿舍。随后他就走了。
两天后他再次来到我住的县城,他说要赶写一篇领导讲话稿,借我的宿舍一用。他在自己的环境里灵感全无,整天就是迎来送往,吃喝无度。他厌倦了,他需要安静。
是的,那个时期,饿了祖宗十八辈的中国人开始了无节制的吃喝,我们一个小小的农机总站,一年吃喝的费用据说都高达十几万元,那时我的工资才四百多元。
当然,后来就不是无节制了,简直是报复式的。
日期:2013-12-03 00:28:26
第七章 诺言4(接上)
当然,后来就不是无节制了,简直是报复式的。
吃喝无度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了社会发展,一时间我意识到中国大发展的闸门已经打开,我和熊凯聊过这件事。
我们觉得自己赶上了好时代。那时节人和人的关系还没有单纯到仅仅是金钱,恋爱也没有单纯到只剩下*生活。至少人和人之间还存在着信任,而爱情的目的也含有结婚生子的愿望。
我们都长大了。我因为在单位备受煎熬而成长,熊凯由于坚持孤独而成熟,李唯美承受失恋而成年。
我对熊凯说:我要离开,去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他说:李唯美怎么办?
我说:我成功了才有资格娶她啊。
他说:只怕此去经年,再回头已是良辰美景虚设。
我哀叹,对他说:如果错过了,就是命中注定。
他也说:如果没错过,那也是命中注定。
晚上宿舍停电,熊凯不能写领导讲话稿,他说:如果10点之前来电了,你和李唯美就能结婚。
我们于是就在黑漆漆的宿舍等十点到来,宿舍点了一根蜡烛,映着我们高大的身躯,我们聊出去后我去做什么。
胡刚达那时还没出去抒写神话 ,他正在某中学和校长较劲,据胡刚达后来说,较劲的原因是校长延迟了他的入党问题,校长说他一个教物理的老师,每天带着一帮学生练九阴白骨爪,不务正业,入党申请被扣了下来。
日期:2013-12-03 00:29:36
这事我确信无疑。胡刚达在大专读书学的是物理专业,但他参加了武术班,打得一手虎虎生风的拳脚。我有一次在广州和他喝酒的时候,见他打过一回,完全是一套花拳绣腿,到广州发达后,胡刚达的拳脚比他的舞姿都差,虽然他的舞姿我也不敢恭维,他的腰围太壮观了。
我和熊凯商量了半天也想不出我出外能干什么,因为没有胡刚达这个参照物,我们凭空想像不出外面的世界。
十点差十分,宿舍来电了。
我不知道我后来和李唯美重新走到一起,是因为这晚在十点前来电带给我的信心使我始终没放弃,还是真的冥冥中已经注定?
我和熊凯商量后我一直在计划要走,可是却没走成,没几天我接到调令,被贬去了乡镇,而此后我在乡镇又度过了几年如鱼得水的生活,几乎忘了我要出走的诺言。
不过,时代迁徙的大潮,终将把我卷走,直至迷途!
(第八、九、十章为忠言上、中、下)
日期:2013-12-06 00:23:54
第八章 忠言 上
十二年后一个闷热的夜晚,我和胡刚达去凉爽的夜总会,他帮我叫了一个桃红柳绿的姑娘,这姑娘和五年前的姜颖确有异曲同工之妙。比如攀爬的姿势,比如扭捏的姿态。一度让我深深缅怀起过去。
胡刚达下达了命令,叫我带走。
暴发户胡刚达说:包夜要多少?
桃红柳绿说:长辫子叔叔,人家叫小青喔。
胡刚达说:青你妈的青喔,你陪这哥哥去。
桃红柳绿说:人家不出台的。
胡刚达变了脸色,从沙发上拿起包,吃地一声拉开,甩出一叠钱来。
我做梦都想有胡刚达的这姿势,我想很多人都想。但是我说:胡总且慢,待我冷静。
胡刚达不解地望着我:冷静?冷得哪门子静?少装蒜。三千够不够?
小青喜笑颜开,跑过去爬了一阵胡刚达,爬玩又来我身边爬我,各自爬了一回,然后大嘴抵住我的耳根说:带我去哪里?
大嘴的好处很多人都知道。如果不知道,看久了也会觉得那表明了一种生活的态度。
对于态度,我认为很有必要表明立场了,我就说:胡总,我不带走的。
胡刚达于是挨着我身边坐下,包厢内此时鼓声震天响,另外几个人兴奋过度,都跳起来沉入堕落的深渊去了。
日期:2013-12-06 00:24:18
我左手边是小青,右手边是胡刚达,小青手挽着我的胳膊,胡刚达手抱着我的肩膀。对于胡刚达来说,我的肩膀过于小号了点,他的臂膀长且粗,几乎可以把我和小青一起抱住。我想起了三国里形容刘备的言语:两耳垂肩,双臂过膝。不禁对胡刚达萌生了崇拜之情。酒精发作的时候,我差点喊了句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