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6 08:20:17
44、领导咨询慎解答
2008年某一天,参加我们区(省)分行信贷审查委员会。会上,分行主管行长问我,自然人投资人可否为其投资的企业(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法务人员可能会觉得领导的问题“小儿科”了。但我要提醒各位法务人员不要现场立即答复领导的问题(当然领导要求现场立即答复的除外),这是因为:一是只有经过集体认真研究才能表明对领导问题的重视,而你现场立即解答往往会让领导觉得你不重视他的问题,有小心眼的领导还会认为你在“嘲笑”他所提问题“小儿科”;二是对领导的问题最好不要简单的回答“是”与“不是”,也不要就事论事,而要作全面分析,这就得以书面意见来解答或呈报。
我把这个问题带回部门并向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汇报,部门负责人让我拿意见,虽然仍以我个人拿意见为主(如部门负责人未作修改的则全部是我的意见),但最终是以部门名义呈给行长的,反映的是集体讨论成果,这与我个人现场立即解答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
有关自然人担保问题,在法律规定上是很明确的,无需过多去搜索。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去阐述。经过认真地思索,我起草了《关于自然人投资人为其投资的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审查意见》,现将内容公布如下,以与同仁们交流与学习: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