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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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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0-08 09:03:21

上接77

嘉靖中在刑部任过官的张合,说国家重刑有不载于律例者有三,分别叫夜刑、火刑和炼刑,其中火刑与炼刑都是用来惩罚叛逆之宗室的。处死朱高煦的即是火刑。据张合说,火刑置人铜缸下,四旁燃起炭火,炽烈镕铜,人亦随化。他举的受刑而死的例子,正是汉庶人高煦,但我猜他仍是从陆容那里听来,因为陆容提供的是独家材料,其他凡言高煦之死者,皆为其分店。

至于炼刑,则谓宗室谋逆,俾令悬帛屋梁,投缳自经,简单说就是上吊。它的名堂是在人死之后。罪人既死,乃置尸于柳筐,内置黑豆二石,杂以麻饼,上不积薪,焚之,少顷,尸皆为粒如芥为末如尘,取而扬之。这大概就是常说的焚尸扬灰。因为此刑有点像煎炼,故以“炼”名之。张合说,宁庶人(宁王朱宸濠)与同叛诸宗室,在失败被擒后,俱受此刑于通州(今北京通州)。

张合还说:“三刑之中,夜刑尤惨,独以加之外臣焉。”所谓夜刑,就是将罪人衣服褫尽,用板子夹紧,死死捆起来,直挺挺令人想到一只热狗。可下面一开“吃”,就不好玩了。用刑时从脚到头,一寸寸将肉锯去,锯掉的肉当即喂给狗吃——一群狗把活生生一个人像热狗一样吃掉。那么为什么叫夜刑呢?原来此刑只于深夜进行,以此得名。据说正统间被太监王振害死的官员刘球,就是被夜刑处死的,事后刘球的子孙到锦衣卫狱里寻找刘球的遗体,只得到血裙一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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