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以前的基辛格
欧洲式外交是一种经验性的小步舞,依靠所有参与者的习惯性协调才能维持。这种协调运动本质上属于艺术,不应该成为科学的适当对象;因为它不可复制。即使在初始条件完全确定的情况下,本身完全相同的反应只要节奏稍快或稍慢;就会在一两代内产生戏剧性的差异。有目的有计划的外交总是失败的,外交成功的意义其实是:通过外交对本国国民(政治阶层)进行政治训练,使其长期保持“竞技状态良好”的运动姿势。从历史进程看,与其说欧洲各邦建立了欧洲外交网络,不如说欧洲外交网络塑造了欧洲各邦——包括其宪制和民情。
如果一个邦国在其宪制形成的关键时期未曾经受外交舞会的熏陶,她就永远无法弥补“青春期笨手笨脚”的痕迹。她像成年以后才学外语的人,格外依赖语法分析;并不是因为语法比语感重要,而是她的能力只能掌握语法。英国的外交传统最蔑视理论,而她最近的亲戚美国最喜欢引进欧洲外交理论(尤其是德国外交理论);原因就在这里。欧洲式外交在美国始终不脱“客卿”性质,经常受到国内地方性政治的约束;原因也在这里。
基辛格在美国的地位就是“客卿”的写照。他的《白宫岁月》浸透了一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气氛:假如美国政治习惯具有更多的智慧和成熟;他本来可以大显身手,不至于屡次功亏一篑。然而理解同时代美国宪制的读者也不可能看不出:基辛格的欧洲式权力外交必须依赖尼克松的宫廷式内政支持。二者虽然还没有直接违背宪法条文;但已经弥散出浓厚的“非美”气味,足以刺激美国政治阶层的嗅觉。元首通过(宪法地位低微、甚至不存在的)“内廷”系统推行马基雅维利式个人外交,架空(宪法地位甚高的)正式官署。这种做法是东方各帝国的政治常规(和官制演变的主要动力),在波拿巴-戴高乐式拉丁元首身上也颇为常见;但日耳曼系各邦极少容忍这种僭越。尼克松政府的凄惨下场跟美国政治阶层的长期猜疑颇有关系,基辛格的外交风格对培育国民的信任感至少是没有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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