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信札
《法的中国性》是一束短论的集合,从法理和历史的各个角度论述宪法概念如何在中国寻找存在之家,或者不如说,如何找不到合适的家园。《波斯人信札》的穴居人后裔多次无法理解德性和理想共同体的联系,秦人的后裔同样一再误解本土资源和宪法的关系。近代以来,这方面的讨论主要包括三种成分:错误的概念引进,错误的语境认知,错误的政治比附。最后,中国的宪法理念变成了一个有趣的神话动物园。许多生物同时具备翅膀和手臂,大多数却没有足以自我维持的内部结构。该书的主要价值就在于清理这个动物园。
塑造近代中国的知识人创造了民权的概念,并且将西方的优越性归之于此。奇怪的是:他们的民权概念具有高度的国家主义色彩,尽管当时的中国政治体还不具备国家的许多重要特征。梁启超的呼吁是热忱和混乱的大杂烩,跳过了作为宪法主体的公民个体权利,直接诉诸集体主义的国民概念,希望这个尚未存在的神秘共同体一旦获得民权的洗礼,就会释放出不知从何而来的巨大政治力量,实现超越欧洲和日本的富强。他从来没有解释清楚,民权是以下四种概念当中的哪一种:国民共同体的权力,国民共同体的权利,被统治者阶级的权力,被统治者阶级的权利。他对民权抱有的魔法般期望,当时的中国实现不了,现在的中国也实现不了。大多数欧洲国家不仅没有实现,而且从来不知道这种国家主义价值观和宪法有什么关系。衡诸西方历史,“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的神话完全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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