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4 09:23:57
动机
李正律师站在马路边上,他在等红灯量起时到对面的检察院去阅卷。两天前,他曾经读法学院的同学从临沂用快件的方式给他邮来一份委托书,让他为一位涉嫌放火罪的被告人辩护。他和那位同学有近十年不见了,不过他们常常保持着联系。
星期一上班的人很多,当第二个红灯亮起时,他才通过这条八车道的马路。李正边走边想,这么多的人都急吼吼地去干什么呢?律师是自由工作者,要是不开庭或与约见委托人,他是很少这么早出门的。
这些人大部分是赶着去上班的。他们当中有公司员工,有政府的公务员,还有像李正这样的自由工作者。虽然身份不同,但都是为了工作,就像他一样,他的工作是为那些涉嫌犯罪的人辩护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今天他为之辩护的人名叫李夫挺,是一名纵火犯。为涉嫌放火的罪犯辩护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陪他同去的是一位叫杨晓玲的实习律师。现在李正是所里从业时间最长的律师,杨晓玲通过面试后,行政部第一时间把她指定给了李正。过了马路后,李正回头看了一下,这个九零后,一边走还一边看着手中的手机。
与办案的检察官宋成是提前约好的,他们不但认识,而且很熟。区里的刑事案件都是通过宋成他们科起诉。几年来,他们一起办过的案件有二三十件,庭上是对手,庭下是好朋友。他们常常互相沟通,当面讨论案件。在法庭上指出案件程序上的违法之处,让检察官措手不及;出其不意出示新的证据,使法官不得不休庭或将案卷退回重新侦察。那是有些律师的惯常做法,李正不愿意那样做。作为刑辩律师,他明白,就算是指控犯罪的检察官,也不想对罪犯的处罚超过法律的限度。立场虽然不同,他们的目的一致,那就是对罪犯: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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