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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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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7-31 17:48:51

【漫谈“反腐”:里应外合,阳光政策+体制内外监察】-2

那怎么办呢?

办法有,就是让群众在体制内有合适的代理人,有这些代理人代表群众,依靠体制内的力量,去帮助群众解决他们发现的问题。

群众说村长贪污了。但是真要处罚村长,还是要有证据。证据的收集,就要依靠审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依靠检察院、公丨安丨局、纪委这种机构。所以,群众的代理人要有力量去调动体制内的这种机构。

代理人的这种作用比接受上丨访丨的官员要大得多,也比群众的力量大得多。

其实体制内各种反贪反腐的机构都是有的。但是他们或者受政治的左右,或者受信息的局限,很多贪污腐化行为,难以开展有效调查。他们也缺乏一定要查处某些贪污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只要解决代理人这个环节,整个阳光政策和内外监察的解决方案,就补齐了最后一个环节,形成了一个反贪的完整的链条。对体制外,他们可以获得各种贪污的信息;对体制内,他们可以审查各种信息,去主动发现贪污的线索。而且他们还能利用他们的政治地位,去给体制内的执法部门施加压力,督促他们去进行调查取证结案。

代理人,会成为整个系统的一个发动机。而大众的作用,就是选择这个发动机,并给这个发动机提供能源。

明太祖以恐怖手法来驱使官员,明太祖一死,官场很快回复原貌。

我朝太祖用群众运动来遏制官僚,运动一停,官场就故态复萌。

人亡政息,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他们的措施不是一种长效机制,是他们的理想难以实现的根源。

以大众的力量,来选择体制内的代理人,再以大众的力量来驱动这些代理人在体制内发挥作用,驱动整个体制,这才是一种长效机制。

这种机制当然也不是完美的,但却是迄今为止可以看到的最好的机制。

有权力,一定会有贪污。

官员自己不会监督自己。自律没有用,必须有他律。

老百姓无力主导反腐,但确实腐败最大的受害者。

群众的反腐情绪,必须通过体制内的力量来予以宣泄,解决的办法就是有效的反腐。

群众普遍的呼声和具体的检举,必须能够反馈到体制内部来,并推动体制内力量“动起来”,最终遏制普遍的腐败、以及解决具体的腐败个案。

如果群众在体制内没有代理人,就无法达到上述目的,那么群众在体制内的代理人是谁呢?谁堪当此任?

你说呢?有没有可能在体制内找到这样的代理人?

日期:2012-07-31 19:21:19

楼上诸位理性讨论的这个氛围非常宝贵,大家都有很好的风度。

我有一个问题顺便问一下:

一直有朋友人为这个帖子的名字不好,不吸引眼球,也与帖子的内容不是很符合。

诸位能否给我一个建议,起一个什么名字比较好呢?

我先谢谢诸位帮忙。

日期:2012-08-01 11:24:56

我想把这个帖子的名称更改为:

《中国复兴的挑战:对外争霸,对内“五家共治”》

诸位觉得是不是好一些?

请提出你的宝贵意见。谢谢!

日期:2012-08-01 17:06:29

【漫谈“反腐”:里应外合,阳光政策+体制内外监察】-3

本来我们的体制也做了重要的设计,两会代表——也可以叫做“议员”——就是社会大众在体制内的代理人。

下面举个例子,对两个“循环”做类比。

第一个循环是“官员-议员-老百姓”,这三者之间可以形成一个循环。

第二个循环是“丨警丨察-老百姓-黑社会”,也是一个循环。在这个循环中,老百姓怕黑社会,黑社会怕丨警丨察,丨警丨察怕老百姓。

在第一个循环中,“官员-议员-老百姓”,这三者之间也有类似的关系。老百姓选议员,议员监督检查官员,官员管理老百姓。不严格地讲,存在这样的关系——“议员怕选民,选民怕官,官怕议员”。

这个类比不是很严格,大致是这个意思。

第二个循环中如果没有丨警丨察这个环节,那么老百姓就会被黑社会欺负。

在第一个循环中,如果没有议员这个环节,那么就没有人能够沟通体制内外,没有人能够代表人民在体制内,对官员、对政府予以监督。

老百姓的权利还有可能得到体制内的保障吗?

议员可能被选票左右,也可能被金钱收买,但是议员被官员收买的可能性最低。这也是议员最有可能监督官员的原因。

在我们的体制内,两会代表应该发挥官民之间的桥梁,发挥体制内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但是实际上没有发挥任何作用。问题在于这些议员都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实质上都是领导任命的。

根据“谁任命向谁负责”的权力运行规律,这些议员本质上不可能代表人民,而只能变相地代表官员、代表某个领域内的政府。

两会代表毫无代表性,他们谁也代表不了,也许连他们自己也代表不了。

日期:2012-08-01 19:15:11

【漫谈“反腐”:里应外合,阳光政策+体制内外监察】-4

在开国初期,两会议员,或者是社会名流,或者是各行业的优秀人士,有很多劳动模范、草根英雄成为议员,登堂入室。他们获得政治地位,某种意义上代表了新时代政治的进步性,像时传祥这种掏粪工人,一直被看不起的社会底层人物,也获得了体制内的尊重,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但是有个问题其实从一开始就存在,他们都不是大众选举出来的,而是政府提拔起来的、是领导指定的,他们对政府、对政权感恩戴德,自然不会对政府工作提出异议。他们的存在,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团结、政治统战的体现,而不是代议制政治的体现。

20-30年以来,情况向更坏的方向演变。现在的两会议员,连社会底层的草根代表都几乎看不到了,看到的都是非富即贵。两会明显“权贵化”,这与整个社会的自由化倾向相辅相成。两会也不再是尊严的地方,往好了说,是一个哗众取宠的清谈俱乐部,往坏了说,基本上就是政治游乐场。

现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度必须彻底改革,民选议员是必须迈出的一步。

离开了“民选”这个关键的环节,整个体制内的循环就是破裂的、缺损的,一定会在走火入魔的道路上走下去。这正是过去几十年所一再发生的。前几十年向极左走得多一些,后几十年向极右的方向走得多一些,民意始终没有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体制内制衡、制约的作用。

但是,一说到选举,就又出来一个大问题。

离开选举固然是万万不能的,但是选举也不是万能的。西方国家的选举乱像我们看到的实在太多,台湾、香港、印度这种地方的选举乱象我们看到的也实在太多,中国是否也要走他们的老路呢?

这就引出了一个关键性的大问题:我们要什么样的选举?我们应该避免什么样的选举?

日期:2012-08-02 17:52:55

刚才回复比尔克林顿的帖子被删除了。不知又冒犯了哪条?

下面再发布一次。

日期:2012-08-02 17:53:44

【五家共治不是制度决定论】

第一,从制度的角度看,法家是操作主义的,从来不迷信任何制度,而是与时俱进,解决当时问题。所以法家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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