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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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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兵之初,玄宗皇帝就碰到了兵源的问题,唐朝兵制源于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度,府兵从军府州21-60岁的成丁中征发,3年或6年选点一次。一旦确定军名,即成为府兵,隶属于折冲府,定期上番服役,冬季农闲参加军事训练。府兵服径自备衣粮、驮马、部分轻武器。兵募,名义上为招募,实质上是强制征发。这样兵民合一的好处是不少的,首先无养兵之费,而有多兵之用,然后是兵皆有业之民,无无家可归之弊,再是将帅不能拥兵自重。但是府兵制同样有很大的缺点,那就是承平日久,则兵不堪用。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太平久了,军备废弛”,兼之训练无素,将不知兵,兵不知将,这些都是很要命的毛病。高宗、武后以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被破坏.失地的农民无力承担自备戊具、资粮,兵士逃亡日多。到了玄宗皇帝的时候,竟然不能满足“番上”的需要(就是短期上调,为皇室禁卫宫廷)!所以,当时的宰相张说,上表皇帝,请求将宫廷宿卫由府兵改为募兵,足可见府兵的废弛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玄宗皇帝从善如流,用募兵制代替了府兵制,由于军队由边防军改成全部由长期服役的健儿组成的职业军队,使得唐朝军队的战斗力大大的提升,这样的改革带来的效果在唐朝的对外战争中被证明是极其有成效的(当然这种改革也是导致安史之乱,藩镇割据的根源)。当然光靠募兵依然不能完全解决长期大规模的对外战争所带来的兵员紧张,于是在在边境战事中,唐大量发蕃兵作战,如贞观九年平吐谷浑,追随李靖的有“突厥、契苾之众”,契苾即契苾何力所统部落,他们于贞观六年内属,“太宗处其部甘、凉二州”。突厥在贞观四年平颉利后,太宗用温彦博策,于朔方之地,“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又分颉利之地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云中都督府,以统其部众”。十四年平高昌,侯君集“率左屯卫大将军薛万均及突厥、契苾之众,步骑数万众以击之”。如此等等,这样的一种蕃兵大量、普遍地为唐所用的制度,即是唐朝除了府兵制与募兵制以外的一种极其重要的军制——“城傍兵”,这是一个兵牧合一的制度,唐对内徙蕃族置于军镇城旁,保持其部落组织,轻税之,战时征发,其自备鞍马从行。蕃兵在骑射上面先天有优势,而骁勇善战的蕃兵能够大量而长久的为唐帝国所用,则在于这种城傍制度。这种城傍制度城傍不但是大唐帝国赫赫武功的重要创造者,而且对唐后期历史及军事均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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