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不远万里,不一定从东方来的就叫亚伯拉罕,他不是真正的仙人,也不象神行太保那样日行千里,他只能用俗不可耐的两脚行走,他行走的目的,只是到友人的坟前做点小事情,完事后,连友人的家人都不见,又往回走。如此来去匆匆,颇象笛卡尔的著名命题:他行故他在。
他去做了什么事情呢?
这得先看带去了什么东西?
第一,一只烤鸡。
第二,一根浸过自家酒的丝绵。
第三,一杯水。
第四,一碗饭,
第五,白色的茅草一束。
第二种东西最为奇怪,后人们往往乱猜一气,不过也有些道理。为什么要带酒呢?《朱子语类》说,因为到市场上买的酒假冒伪劣不说,关键是不能代表他的心,所以酒一定要用自家的。为什么要用丝绵浸酒呢?因为路太远,难盛,有机化学说,酒有很强的挥发性。
其次,丝绵还有一个重要作用,裹烤鸡。
上路的时候他没带阿堵物,因为他家很穷,但他有一门手艺,磨镜具。到了村店,靠这手艺混饭吃。这充分证明了仙人并不总是剥削大自然,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中国古典式的仙人有两宗大罪,一是和人类抢资源,一是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动不动就移山塞海,腾云驾雾,由能量守恒定律,大自然的能量总量保持不变,一部分能量归了仙人,人类就老是没煤发电。
他的祭拜开始了,先把饭拿出来,垫在白茅上,然后把烤鸡拿出来,放在墓前,然后用水泡丝绵,酒味出来了,撒在故人的墓前,和故人喝一杯。再然后拿出纸笔,作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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