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官员也未能逃脱这场文字狱祸的劫难。赵君宋以“私藏逆书久不上缴”罪名被处斩;湖州原任知府陈允命于康熙元年(1662)罢官,只得返乡归隐,行到山东台儿庄时,风声日紧,知道难逃此劫,自缢于旅馆。结案时其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尸体被肢解成三十六块。其弟江宁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甫上任半月的知府谭希闵以“隐匿罪”被判绞刑。浙江巡抚朱昌祚也被立案侦查,急忙贿赂吴、戴二位侍郎,同时将责任推在归安、乌程两县教谕赵君宋身上,才得以脱身。而赵君宋虽是早期告发者之一,也以匿书不缴罪被处斩。其他如收受贿赂、办案不力的杭州将军松奎革职,幕客程维藩被诛。学政胡尚衡、松江提督梁化凤、守道张武烈等人则靠重金行贿得免。
日期:2006-10-20 13:49:16
《明史》一案留给世人的并非全是黑暗污浊的东西。平心而论,被处死者中,不乏有才有识之士,道德文章可谓上乘,不少人是社盟中坚,有强烈的民族意识。《明史》中那些被视为悖逆的文字,可以说是他们潜在思想的反映。其中以吴炎、潘柽章最为著称。
吴炎字赤溟,因不忍被弃故明,入清后改字为“赤民”,隐居湖州山中,以诗文自豪,与叶恒奏主盟归隐诗社。潘柽章字圣木,入清后隐居九溪,致力于学术,综贯百家,天文地理无不通晓,尤精史事,也是诗社中一分子,著作甚多,有《今乐府》《松陵文献》《国史考异》《韭溪集》等。两人都是江苏吴江人,晚明诸生,明亡后隐居著书。两人在接受庄廷鑨招聘前,就同感明代没有成史,决心合力著作,乃与友人王锡阐、戴笠等合著《明史记》,得到名士钱谦益的嘉许。潘、吴与顾炎武为莫逆之交,庄廷鑨要把他们三人都列为“参订”者,顾炎武鄙薄庄氏,拂袖而去。潘、吴热心国史,倾心其中。案发后,潘、吴都被关入杭州虎林军营内,受尽酷刑。审讯时吴炎痛骂满族官员,誓不屈膝;潘柽章沉静厚重,处事不似吴激烈,审讯时闭口不言,不骂也不辩。两人在狱中依旧谈笑风生,吟诗酬唱。有人出狱后还整理了一些诗歌结集出版,纽琇《觚賸》卷一中《虎林军营唱和》就保留了一些当时的绝命诗,如潘柽章的《漫成四首》之一:“抱膝年来学避名,无端世网忽相撄。望门不敢同张俭,割席应知愧管宁。两世先畴悲欲绝,一家累卵杳难明。自怜腐草同湮没,漫说雕虫误此生。”对文字狱案表示切齿痛恨的同时,感叹学问误身,反不如做个文盲,悲痛呜咽。临刑前,吴炎前一日对弟弟说:“我死必定血肉模糊,你收尸时看见两大腿尚各有一‘火’字的,就是我的尸身。”谈笑自若,慨然就死。纽琇有《弼教坊》诗一首悼念吴、潘之死,顾炎武在山西汾州得知友人遇难,也题诗为祭,中有“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吴潘”语,也可见出吴、潘二人的高洁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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