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9-15 15:25:57
购房陷阱一:售后返租,只是看上去很美
售后返租,顾名思义,就是开发企业将房产销售给购房人后,再由特定承租方与购房人签订一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并约定一个回报率作为租金。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房产的经营权、使用权和管理权都归承租方所有,而房产所有权人只享有收益权。其实质是承租方对房产经营权的买断。
举个例子:
某市一专业市场的开发企业对外销售该市场的商铺,每间商铺总价200万元,同时在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立刻与某一市场运营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委托经营协议,并约定自市场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每年市场运营公司按照原房价款的10%,也就是20万元支付给购房者作为租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由市场运营公司全权负责市场的经营和管理,产权所有人不得干涉市场运营公司的具体经营行为。如果委托经营合同到期后,购房人可以与市场运营公司重新签订合同续约。
售后返租的销售模式最早出现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后流行于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因为当地的房地产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比较健全,开发商的社会信誉度普遍比较高,所以出现了不少成功的案例,最终实现了购房者和开发商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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