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2-17 15:53:00
不知不觉,做律师已到第四个年头。
静时回首,发现自己有所改变,但基本又未变。
同时到律所的几个兄弟,有些已成合伙人,而我辈几个,依然还在“勤恳”做着专职。
专职自有专职的快乐,虽时刻梦想者拥有合伙人待遇的独立办公室,但自知能力有限,仍安守于格子间。
我只想做一个平凡的律师,过自己平凡的律师生活。
三年执业,目睹并亲身经历着社会生活的种种事,在不满、遗憾,然有满足、成就和期望中前行。
律师好做与否,只有身在其中之人,才有真实回答。
日期:2011-02-25 14:20:40
有次同学聚会,十多年没见的老同学,相见时,似曾熟悉又陌生。我在谈到介绍自己的职业时,调侃说:“我的工作岗位是律师,工作性质其实和医生是一样一样的,我们都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有所不同的是,医生大都是先收钱、后办事,而律师经常先办事,后收钱。”
有感动的时刻,有气愤的时刻。律师经历的各类事多,也加速转变着对社会人和事的某些观念。
平常对保险公司印象并不好,但2010年做的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改变了我对保险公司的以往印象。案件很简单,当事人的丈夫是电工,所在单位为其投了团体意外伤害险,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20万元。当事人的丈夫在某次“干私活”时意外触电身亡,因为并非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死亡的,故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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