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平常也不论同学谈什么,总喜欢评价一番,并煞有介事的指出别人的错误。
大家都了解他这个特点,那个时候,基本上他一开口,大家就打趣说:“事实胜于‘熊’辩”。
那时候我觉得他口才确实不错,大家也都很佩服,一开口就经常让对方哑口无言。
我们大学毕业也已经很多年了,大家都认为凭借小熊的口才,他一定升官发财了。
结果是,他还和刚毕业时差不多,虽然换了几家公司,但是也没有什么大的起色。
每当谈到这个事情的时候,他也是长吁短叹,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有一次碰面,我帮他总结了一下,他决挺有道理。
问题就在于
工作中,他总是喜欢争个谁对谁错,而且无论别人说什么或者做什么,总要指出别人的不正确或是不符合情况的地方。
公司其实不太喜欢重用他这种类型的员工。
因为现在的工作中,经常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合作。
你要是总于对方争论对错,往往会把对方惹恼,把事情搞砸。
然而,你自己可能还认为自己在为公司争面子,利了大功。
企业用人,目的是把事情做成,做好,而不是争论谁的观点正确或比赛谁的辩论术高超。
就算你能让对方自惭行愧,无言以对,事情做不好,做不成,那这辩论的成功又有什么意义那?
因此说,小熊缺少的是求同存异的精神。
当然,我们讲的求同存异并不是不讲原则,不讲道理的一味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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