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天客观存在,是惟一的实在世界,它有其自身的规律,“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但其规律性存在不以人意志为转移,它具有永恒性、必然性。一方面,人不能被埃及任何主观意愿强加给自然,另一方面,天也不会将任何主观概念来干预人事。因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道也,君子之所道也。”
到汉唐乃至明清时期,仍在普遍流行的天象征世说,早在荀子这里就被指明,一切自然灾害均为自然现象,“治乱天邪?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野;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所以,“天行有常,不畏尧存,不畏桀亡。”,所以他反对筮卜、龟相等等形而下的卜占吉凶之术,“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意思是作为社会秩序及伦理需要,这是一种“文”的礼仪可以存在,而如果将之迷信化为“神”,则大害。
在承认自然的客观存在之后,他进而认为人可以在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之后,通过君子的理天地,可以达到制天命、裁万物,做自然的主人。“大天而思,孰与物蓄制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这就表达了人可以改造自然,作自然主人的自觉。
从孔子开始儒学都是相信天命,强调通过自修人事“约以礼”以应天意,荀子则完全从其中摆脱出来,走到了新的峰巅之上——事在人为。他的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与社会观,人与自然的对应关系,是先秦思想史上划时代的发现。其天人关系论,应该是先秦哲学思想的最高成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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