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诸艳的景致,脂评写道:“看他各人各式,亦如画家有孤耸独出,则有攒三聚五,疏疏密密,直是一幅百美图。”不得不佩服曹雪芹,总是“七穿八达,得空便入”,在不经意间给人以豁然开朗的欣喜。
黛玉钓了一会鱼,便去斟酒自饮,一看是黄酒,便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四处穿越的“无事忙”宝玉听得如此说,“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这酒的名字很奇怪,但更奇怪的是这里有一句脂评写道:“伤哉!作者犹记矮幽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也就是说,合欢花酒是有其实事的,而且是曹雪芹、脂砚斋都经历了的。
更有意思的有一个巧合,但这个巧合来得极为不易。首先,在《红楼梦》里,脂评所批的这个情节发生在八月,但具体日期不详。不过,可以从前一回开始推。第三十七回开篇写贾政“八月二十日起身”,接着写宝玉“每日只在园中任意纵性的旷荡”,接着写“这日”如何如何。这里就断档了,到底所谓的“这日”,是紧接着的二十一日,还是过了几天?为了保持日期的连续性,先当作二十一日来算。二十一日开了第一社,第二天史湘云来了,史湘云来的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二十三日,众人吃螃蟹,便有了这句关于“合欢花酒”的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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