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韩婴的《韩诗外传》中就记载了“割股奉君”的故事:“晋文公重耳亡,过曹,里凫须从,因盗重耳资而亡,重耳无粮,馁不能行,子推割股肉以食重耳,然后能行。”说的是春秋时期晋献公宠幸骊姬,骊姬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奚齐继位,设计害死了太子申生,申生的弟弟重耳逃亡在外,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一次,重耳饿晕了,一同逃难的介子推端来一碗肉汤,真是旱地里下了一场及时雨,重耳一口气把肉汤喝了,吧嗒吧嗒嘴,问介子推还有没有了?介子推指着自己一条包成粽子的大腿,很悲壮地说:“有!全在这呢,不够吃还有另一条! ”重耳感动得啊,眼泪哗哗地。可惜过了十九年,重耳当上晋国的国君之后,把介子推的功劳给忘了。
古代还有很多“割肉奉亲”的事例,如《宋史 孝义传》中说:“杨庆,鄞人。父病,贫不能召医,乃刲股肉啖之,良已。其后母病不能食,庆取右乳焚之,以灰和药进焉,入口遂差,久之乳复生。”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穷人的孩子能吃苦,杨庆就是这样一个孩子。父母都生病了,但是家里穷,既没有医保,也没人给报销医疗费,所以看不起医生住不起院。为了尽孝,杨庆只好割自己身上的肉来给父母吃,谢天谢地,总算有点作用,没白遭洋罪。
古人对身体发肤的重视,所以古代的刑罚主要是通过摧残身体来达到惩戒和恐吓的目的,重的五马分尸、凌迟处死、轻的也要剁胳膊砍腿、打屁股刺字,这些残酷的刑罚慢慢被废除了,但类似于当年行肉刑的场景现在每天都在美容院里上演。由于头发和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重要,于是古人就发明了“髡刑”。这是一种将人头发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罚,最初是周朝为了照顾王族等特权阶层的,如果他们犯了应该判宫刑的罪,就以髡代宫,以保证特权阶层能够不断繁育特权后代,到秦代开始推而广之,使广大人民群众也有幸享受一下这种充满人道主义精神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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