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金融的实质是风险(金融学研究的主要风险类别请参见本节附录),所以任何金融交易实际上是两个交易对手在交易某个金融产品在某一个时点的风险定价。金融系统存在的意义就是通过金融交易行为实现资本供给方(例如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和资本需求方(例如企业和政府等)完美对接,使得资本实现风险调整下的合理配置。金融交易可以转移风险,但是不能消除风险。同样道理,金融创新的实质并不是消除金融风险,而是找到了比之前更有效的风险计量和风险分配办法,使得风险承担更为透明,风险定价更为准确,结果是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获得更合理的收益,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和资本流动的速度。
金融系统的终极目标是通过交易风险的行为使得风险实现多元化配置,让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通过风险溢价获得收益,出售风险的投资者通过放弃风险溢价获得稳定回报。金融教科书经常强调的一个观点是多样化投资消除了可分散化的风险同时重新分配不可分散化的系统风险,其实在金融市场上所谓可分散的风险并没有消失,不过是由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承担了这部分风险,或者正好与该投资者所追求的风险相吻合,投资者获得这些风险之后,不再进入市场交易;所以从表面上看风险消失了。更重要的是,风险的消失都是相对的。风险的正确定义是不确定性,而不是绝大多数教科书所理解的可能的损失。随着风险消失的不单单是可能的损失同时也是可能的收益。金融产品发展的轨迹清晰地体现了金融对风险的认识过程。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