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认识清楚,不要被少数无知之徒鼓惑中国古代法家如何如何而误以为他们是一心救世的善良之辈。但是这些今天看来反社会、反人类的古代法家,他们的主张在战国乱世确实有一定进步意义,推动了中华国家的统一进程,并为后世择法、立法、司法,采用中国古典式法治补充人治进行了前期实践。
今天,人类的总体进步让我们知道,人类的天性中同时间杂着善良与邪恶、崇高与下作,贪婪和恐惧这对双胞胎与生俱来。管理人类社会和组织,即要依靠激励进取甚至贪婪的正面因素,也少不了利用恐惧之心的惩罚。法律当据此平衡而立,为整个社会服务。而当时的法家所处的环境和时代不支持他们达到今天的高度。
如此而来,主要目的为君主或国家强权服务,方便统治者控制社会和人民,支持他们动员所有力量、裹胁全体民众投入兼并和扩张的“法家”学说当然广为各国君主所喜欢,一些法家名人纷纷成为诸侯的座上贵宾或辅政弼臣。秦国也不例外,只是商鞅干得更彻底、更漂亮,且秦国政治土壤更适合法家学说而已。
日期:2009-06-29 17:56:56
法家学说发源、兴盛于那个战乱纷纷的年代,也只适合于它孕生的特殊环境。当列国争雄、以消灭对手、一扫六合为目的的暴力竞争之世,面临生死存亡,君主必须不择手段、不计成本、不过后果地饮鸩止渴。法家作为“救亡图存”的有效之术,帮助秦国整合、提升国力,既满足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诉求,又促进中国早日统一,应该给予公正客观的肯定。但是当秦国已经嬗变成秦朝,始皇帝君临天下,列国环立、搏命相抗的时代一去不返的时候,依然采用并全面推行这种该被逐步淘汰的权宜恶法,赢政大皇帝及其身边辅臣策士显然没有审慎地重新判明形势。新的环境需要新的管理办法,百姓需要宽仁的政策建设一个新的安定时代,秦人失察二世而亡,一朝而丧六世之功,不能不说是那个依附于秦国畸形发展的癌症细胞毒发身亡的必然结果。当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皇驾崩,秦朝出现了前面屡屡提到的最高国家权力交接失常,秦人和六国百姓错过了在贤明的太子扶苏领导下可能实施的改革的机会。关于后一点在下一章再仔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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