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宗教和世界其它宗教相比,明显存在两个缺憾:一是关于世界本原光明与罪恶的明确认识,我们的先哲多数把“性善论”和“性恶论”对立来看待,没有融会调和在一起;二是对生命意义的严肃考虑。中国很少有童话,童话中更是少有象西方童话中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正义最终取得胜利的内容,所以中国人自古、自小就很少具备强烈的正义崇拜,而是崇拜强者和英雄(暴力争斗的胜利者,而不是道义上的正义者)。上古的灵教更关心如何提高生活品质的问题,比如设火正祝融,比如对自然和超自然力量的恭敬和崇拜都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后来的世俗佛教、道教文化也不脱离此主旨,烧香拜佛、求签许愿都是功利性极强的“赂神”行为;包括对马克思共产主义的尊崇都是出于对现实美好生活的热切憧憬。周朝推翻商朝,否定了君权神授的理论,强调人世统治者要保民敬天;对商朝的祭天和祭祖的烦琐宗教仪式进行了大改造,祭奠偏重于后者,目的主要是告慰先人、提醒生者(统治阶层)要注意“安乐忧患”。儒家关注现世的社会人伦,道教也注重今生的修行、对自然的把握,几乎不研究死后的问题。总体来看中国人的宗教观功利主义倾向和神秘主义色彩浓厚,一般而言普遍缺乏纯正信仰的虔诚和理性。
西亚、印度和欧洲的宗教本质也如此,但关注点更全面,从生前延伸到死后、来生,印度教和佛教甚至更关心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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