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5-26 15:24:53
司马光曾在《资治通鉴》里用一个譬喻来诠释牛僧孺的观点:如果邻居家的牛丢了,跑到自己家里。有人劝哥哥把牛还给邻居,留下牛是不符合道义的,还会被人告发。也有人劝弟弟留下那头牛,因为邻居从前偷过我们的羊,对他还拘泥什么仁义!再说,牛可是大牲畜,卖了可以让家里多一笔意外之财。按司马光的观点,君子当然要拾“牛”不昧了。李德裕所考虑的是国家的“利”,而牛僧孺所考虑的则是国家的“义”。平民百姓对见利忘义的行为都引以为耻,何况天子。南宋的大学者洪迈就非常赞赏司马光的见解:“司马温公断之以义利,两人曲直始分”。
可是,司马光和洪迈忘了吐蕃这个邻居偷走的不是一尾羊,是青海、陇右(今甘肃省,庆阳市除外),还有广袤的西域(今新疆和中亚一部分),是我家的一半田园和牛羊。就算不提这些,他们也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前提:这头牛本就不是邻居家的!
在姜维城遗址上设立维州前,那里是一片蛮荒之地,只零星散落着一些半开化的羌人部落。直到习惯定居生活的唐朝子民在这里修路筑城,开荒种地,维州才渐渐开化。同样打一个比方,是唐朝把野牛从山林里带回家,驯化为耕牛的。没想到,邻居吐蕃用卑鄙手段霸占了这头牛。真正的牛主人曾多次找上门去,可邻居蛮不讲理,就是不肯物归原主。现在,牛自己跑回了旧日的圈栏,难道主人还要把它送回去?无怪乎,南宋学者胡寅会说“司马公之言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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