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莎出现了,穿着一条得克萨斯风格的迷你裙,一件白色吊带和一双并不相称的银色拖鞋。她肤色黝黑,蓬松的长发披散在肩头。我带着一丝忌妒想,她是为达米安而如此美丽。只为悦己者容和为所有的男人而容,或者不为任何人而容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她是他的唯一。虽然最优雅的人往往是为己而容的人。她不高,体型健美,很瘦但是曲线柔美,全身的重心几乎都集中到臀部周围。我经常跟她说我喜欢她的手:纤细却结实有力,虽然我们身高差很多,但她的手几乎跟我的一样大,而她总是很谦虚地回答:“这是一双天生劳作的手。”这倒是真的。这是一双实用主义的手,不同于我喜欢的男人们那种足以杀死雄狮的双手;也不像你,你的手能够撕碎灵魂,向上帝祷告并佩戴古老戒指,虽然我敢肯定她这双手也同样有能力缓解高烧并驱走噩梦。如果没有她,我们这一群人都没有饭吃。即便不开火,索菲亚和我也能以酸奶、烤面包和白酒度日。而孩子们也都是如此健康强壮,以至于有时候我感觉,稍稍一点雨露就已足够滋润他们茁壮成长。
我们在卡罗琳娜和佩普的家里共进晚餐,佩普最好的朋友乌戈也来了,他也在这里度假。又一个可以调情的男人,我漫不经心地想,而艾丽莎和索菲亚正在谈论鞋子。
这时候埃德加上来了,四肢修长而灵活,全都晒成了金色。尼克还是一个鲜嫩嫩的幼崽,埃德加却已经长成了一头鹿。走路懒散而倦怠,几乎是从空气中轻轻飘过。成为少年后的他在我面前走路一贯如此,仿佛对他来说所有的地方都很讨厌,或者所有这些地方他都已经走过一百万遍。他说话也是这样,似乎懒得把话说完,更懒得讲述或解释,说话表明他还活着,仅此而已。大概每月会有一次,他会兴致勃勃地滔滔不绝两个小时,给我讲述学校里的冒险,但是因为几乎已经失去了语言的能力(至少在跟我谈话时是这样),他总是一边吃饭,一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并努力磕磕巴巴地表达自己。这种倾诉的冲动经常发生在晚餐时间,而我,虽然非常努力地集中注意力并尽量竖起耳朵,却几乎听不懂他的话。于是,很突然地,在把每个故事都重复三遍之后,他看着我,好像才蓦地意识到他正在跟自己的母亲说话。他愤愤地指责我像一堵墙一样无法交流,然后就沉默到下个月为止。我们之间另一种每月一次的典型对话就是“生活真美妙”之类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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