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07 10:02:26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军制与战术(下)
3.兵役制、军赋制与军训制
整个先秦时代,奉行"寓兵于农"的政策,因而兵役、军赋、军训三者密切相关。
(1)兵役制
西周时期,实行国人兵役制,国人"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春秋初期仍沿此制,如管仲在齐国"作内政而寄军令":"五家一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国语.齐语》),即是此制。居民军事化,出为伍,入为农,战时为兵,闲时军训。他国亦大同小异。与此同时,为保持一支常备军与提高战斗力,许多国家还实行世兵制,如齐划士农工商四民,分居而处,各司其职,职业世袭,规定"士之子恒为士",培养一个专务兵事的军士阶层。齐国常备军兵员,主要来源于此阶层。实行世兵制,不但可保证兵源固定,而且兵卒间、官兵间彼此熟识,"夜战其声相闻,足以无乱;昼战其目相见,足以相识"(《管子.小匡》),有利战事。可见,春秋时期,实行的是民兵制与世兵制相结合的兵役制。
不过,春秋中后期,稍有变化。随着战争频率升高,战争规模扩大,需要更多的兵源,于是各国纷纷取消"国人"当兵的特权,将兵役对象扩大到"野人"(农业居民)。晋于公元前645年"作爰田""作州兵"(将田地分给人民,让其当兵纳赋),首先打破"国""野"界限。其后,各国纷纷效法,如鲁"初税亩"、"作丘甲",楚"量入修赋",郑"作丘赋"等,均向"野人"征兵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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