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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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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菊请求回家,却遭到娘家的拒绝。娘家为了维护三纲伦理,宁愿把女儿往火坑里推,也不愿让她回家。这在我们看来,是否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呢?

可是在晚清,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晚清人的舆论里,崔菊简直就是无理取闹,而他的娘家却将得到士绅阶层的一致好评。

历史上,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受封一等侯爵,位极人臣。可在女儿的婚事上,他同样受制于封建礼教,硬生生地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大女儿曾纪静,嫁给了曾国藩的同年进士、湖南老乡袁芳瑛的儿子袁秉桢。袁秉桢与此文中的刘良相似,无恶不作。

最后,曾国藩气得和女婿断绝关系。但是对于女儿曾纪静,曾国藩仍然不准她回娘家,要她留在袁家。曾纪静年仅29岁,就郁郁而终。可以说,是袁秉桢逼死了她,也是曾国藩逼死了她。

三女儿曾纪琛,嫁得是湘军大将罗泽南的儿子。罗泽南虽然堪比圣贤,儿子却很不争气。曾纪琛同样受尽委屈,英年早逝。

实际上,曾国藩有五个女儿,前四个女儿都是婚姻不幸,早早去世。只有小女儿嫁给了一个洋务技术人才,得到善终。

与曾国藩类似,晚清大才子、“第一狂人”王闿运同样有个不成器的女婿。他虽狂妄,却对女儿的婚事无能为力,只能发出“有婿如此,不如为娼”的狂语。

崔菊申请离婚,在当时确实有些惊世骇俗。围观的人纷纷对他指指点点:

“新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复兴会虽然主张一夫一妻,但以往士绅家中多妻妾的,仍可共同生活。这位崔夫人,您还是打道回府吧,不要自取其辱了。”

“刘良虽然不成器,毕竟还是你的丈夫。从来都是丈夫休妻子,哪有妻子休丈夫的呢?”

“你们崔家和刘家都是长沙府的大户人家,都是要体面的人。有什么事不能私下里谈呢?非要对簿公堂,岂不让别人笑话!”

看得出来,大家都对崔菊申请离婚的行为非常鄙夷。

崔菊羞得满脸通红,眼泪也如泉涌般流了出来。可她有什么办法呢?事到如今,只能请复兴会为她主持公道了。

恰在此时,一个二十五六的年轻男子气急败坏地赶了过来。周围的人纷纷躲避,有人向他打招呼:

“刘公子,您可来了。赶紧把你夫人弄回家吧,不要再这抛头露面了。”

那人就是刘良了。他眼圈发黑,身材瘦削,显然是个烟片鬼。看到崔菊跪在市政府门前,他一脸怒色,上前揪住崔菊的发髻。

吴捷在一旁怒从心起,喝道:“住手!”

一旁的卫士揪住刘良,像老鹰抓小鸡一般,把刘良撂倒在了地上。

吴捷和卫士都身着体能便服。这种便服类似于后世的T恤、大短裤,适合在夏季进行体能训练,其他季节也可以作为内衣。

华夏封建礼教规矩极严,女人不得裸露过多的肌肤,男人亦是如此。复兴军的体能训练服直接把官兵的小臂、小腿裸露在外,有时人看来,颇有些惊世骇俗。

众人并不知道吴捷的身份,只能从他们的发型、衣着上判断他们是复兴军。

出于畏惧,他们本能地闭上了嘴,不再议论纷纷。可看他们的神情,似乎并不服气。再看他们的发型,仍有不少人留有辫子。

在儒家“三纲五常”的伦理秩序下,他们对崔菊的遭遇并无同情,反而持以强烈的鄙夷。同样的,做奴才久了,他们已对辫子习以为常,反而觉得留短发、穿西式军有的复兴军像假洋鬼子。

鲁迅先生曾经批判封建礼教,说它是吃人的礼教。吴捷年轻时读鲁迅的小说,总觉得有些夸大其词,文锋太过锐利,带着一丝残酷。

从崔菊的遭遇来看,鲁迅说封建礼教吃人,毫无的成分。在传统华夏,封建礼教不仅成为朝廷用来巩固统治的思想利器,也逐渐成为士绅阶层的共识。

即便是曾国藩这样位高权重、思想开明的一等侯爵,即便是王闿运这样的大才子、晚清第一狂人,亦不得不屈服于封建礼教。他们不仅无力保护自己的亲生女儿,反而忍痛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再说辫子。两百年前,满清入主中原,把剃发作为汉人忠诚的衡量标准,强迫汉人剃发,强调“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汉族都有蓄发的传统,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为了抵制清廷“剃发令”,很多地方爆发了激烈的抵抗运动。

清廷残酷镇压,制造了“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惨剧。

太平军兴起后,洪杨主张恢复华夏衣冠,要求“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

复兴会借太平天国兴起,也一直主张剪辫。不仅如此,复兴会更进一步,主张像洋人那样留短发,以保持头发的清洁卫生。

如何推广短发发型?除了军队、政府、学校带头留短发外,复兴会对留辫子的男人额外征税,民间称之为辫子税,每月一元法币,合银子0.7两。

留辫子的男人纳过辫子税之后,得到一张凭证,记明何日纳税,何日到期。到期之后,若想留辫子,需要继续纳税。

当时,绿营兵一月军饷才二两多银子。复兴会的辫子税不可谓不重。

在江西九江,刚开始时还有些富绅留辫。经过五年来经营,九江的辫子已经基本绝迹。

倒是湖南这边,复兴会刚刚占领长沙时,曾发出布告,要求男性市民在十日内剪辫。十日之后,留辫者需要缴纳辫子税。

现在,十日之期已过,仍有些长沙士绅留着辫子。刚才围观的人群中,就有几人拖着脏兮兮、油乎乎的辫子。

在清朝的衣冠服饰中,吴捷最反感的就是辫子。这种被洋人称为“猪尾巴”的辫子,无疑是奴隶的象征,代表着愚昧、落后、奴性,极大地影响着清朝人在国际上的形象。

最可悲的是,汉人经过满清两百年的奴役,早已忘记清初“剃发令”背后的腥风血雨。他们已对辫子习以为常,甚至还自鸣得意。

民国建立后,仍有不少地方的民众抵制剪辫。孙中山先生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对此十分不满。他通令全国剪辫,措辞十分严厉:

“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

在吴捷看来,革命必须摧毁封建礼教,必须移风易俗。

就江西而言,九江根据地已纳入复兴会治下五年,仍然存在封建残余,其他如赣南、赣西等偏远地区更不必说。

如今,复兴会还未完全占领湖南,谈移风易俗为时尚早。但是,为了加速复兴会的事业,必须把移风易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保证妇女权利、剪除男性辫子,正可作为移风易俗工作的切入点。

眼下,崔菊诉请离婚,丈夫刘良在场,不少士绅也在场。吴捷决定趁此机会,介入这场离婚案,保护崔菊的妇女权利,为湖南移风易俗工作开个好头。

他当即对周围的士绅说:“我是复兴会会长吴捷。我们复兴会主张男女婚恋自由,结婚、离婚悉听尊便。

日期:2022-10-2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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