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题目的文章实在不好做,就像没有项目的奥运会一样。倘若撒开缰绳漫无边际地扯上一通,难免被裁判为态度不严肃的墙头芦苇;倘若揣着裁判员的心思绞尽脑汁地大显其观诗慧眼,则又有企图凌越新诗专家的嫌疑。唐朝的科举我总有点看不惯,如果不是恩师看中了那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话,凭白居易的本事,还真说不定弄它个“八十老童生”呢。冒犯,冒犯。
由此便想到,为什么胡适在答复絮如的信中,对他所了解的卞之琳的《第一盏灯》进行辩冤,而他不熟悉的何其芳的《扇上的烟云》却表示“哀怜”呢?
自从读了“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之后,胡适的形象在我心中便永远也膨胀不起来了。据说他把名字改为“适”,来源于《天演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说在个人生活上他还可算个“适者”,那么在文学见解上,他就越来越远离“优胜”而走向“劣败”了。从1937年《独立评论》上那场关于新诗“看不懂”的争论,我觉得胡适在美学观念上已经到了江淹的更年期。念念不忘把自己摆在新文学“第一盏灯”的地位,结果却大有化作“扇上的烟云”之虞也。
无疑,胡适是个功臣。《尝试集》勇敢地扯下裹了千百年的脚带,在金莲玉笋的辱骂和轰笑声中,跌跌撞撞地印下一串解放的足迹。于是,便在一片天足的杂沓纷纭中,新诗走出了它的第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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