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爱玛听说弗兰克·邱吉尔仅仅为了理发而跑到伦敦,原先对他的高度好评略微发生了动摇。吃早饭时,他似乎突发奇想,叫了一辆轻便马车出发了,打算赶回来吃晚饭,看来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只不过想去理个发。当然,为这事来回跑两个十六英里倒也无碍,但是爱玛看不惯那纨绔习气和轻浮做派。她昨天还觉得他办事有条有理,花钱有所节制,甚至待人热情无私,谁想他今天的表现却并非如此。图慕虚荣,大手大脚,心神不定,喜欢变来变去,这些因素必定要起作用,不管是好作用还是坏作用;不顾他父亲和韦斯顿太太是否高兴,也不管他的行为会给大家造成什么印象;人们会这样责备他。他父亲只说他是个花花公子,并觉得这件事很有趣。不过,韦斯顿太太显然不喜欢他这样做,因为她没有多提这件事,只说了一句:“年轻人都有点心血来潮。”
爱玛发现,弗兰克到来之后,除了这点小毛病之外,给她的朋友留下的都是好印象。韦斯顿太太逢人便说,他是一个多么亲切、多么可爱的伙伴——她发现他的性情处处都很讨人喜欢。他看来心胸开阔——真是又开朗又活跃。她发觉他的念头不会有错,往往是绝对正确的。他总是满怀深情地说起舅舅,喜欢跟人谈论他——说他舅舅若能自行其便的话,一定会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虽说并不喜爱舅妈,但又感激她的情意,好像谈起她时总是怀着敬意。这些都是很好的苗头。本来,爱玛在想象中已给他加上了一项殊荣,他要不是生出一个到伦敦理发的怪念头,还真没有什么表明他不配得到这份殊荣。他的这份殊荣,如果说他还不是真正爱上了她,至少也非常接近于爱上了她,只是由于她自己态度冷淡,他的感情才没有进一步发展——(因为她依然抱着终身不嫁的决心)——总之,他们俩共同认识的人都给他这种殊荣,把他选作爱玛的对象。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