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有什么俘虏我们的心。无所谓什么,什么都可以。玫瑰花蕾、丢失的帽子、儿时中意的毛巾、金·皮多尼的旧唱片……全是早已失去归宿的无谓之物的堆砌。那个什么在我们心中彷徨两三天,而后返回原处……黑暗。我们的心被掘出好几口井。井口有鸟掠过。
那年秋天一个黄昏俘虏我的心的,其实是弹子球。我和双胞胎一同去高尔夫球场八号洞区的草坪上观看火烧云。八号洞区是理想的打五杆长的长洞区,一无坡二无障碍,唯独小学走廊一般平坦的草地径直铺展开去。七号洞区有住在附近的学生学吹长笛。在撕肝裂肺般的双高八度音阶练习的伴奏声中,夕阳在丘陵间即将沉下半边。
就在那一瞬间,不知为什么,弹子球俘虏了我的心。
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弹子球的形象在我心目中急速膨胀开来。一闭上眼睛,缓冲器击球的声音、记分屏蹦出数字的声音便在耳畔响起。
一九七〇年,正是我和鼠在杰氏酒吧大喝啤酒的时期。那时我绝不是个执著的弹子球玩家。杰氏酒吧里的弹子球机在当时是一台罕见的三蹼(3flipper)标准机,称之为“宇宙飞船”。球区分上下两部分,上部有一蹼,下部有两蹼。那是固体电路给弹子球世界带来通货膨胀之前那段和平时光的标准机。鼠疯狂地迷上弹子球的时候,曾和弹子球机一起照了张相来纪念92500分这一他的最佳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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