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出去了八分钟。等霍拉斯离开县政府大楼时,天色已近黄昏。原先拴着的马车纷纷离开,有些得在乡下土路上赶上十二到十六英里路。娜西莎在汽车里等着他。他从那些穿工装裤的乡下人中间慢吞吞地走出来;他呆滞地坐进汽车,像个老头子,脸拉得很长。“你想回家吗?”娜西莎说。
“好的。”霍拉斯说。
“我是说,回老屋还是去城外的家?”
“好的。”霍拉斯说。
汽车是她在驾驶。马达在运转。她看看他。她穿了件深颜色的新衫裙,领子是白色的,式样很简朴,她还戴了顶深色的帽子。
“去哪儿?”
“回家,”他说,“我不在乎哪一个。只要是家。”
他们驶过监狱。沿着栅栏站满了跟随戈德温和副警官从县政府大楼回来的无业游民、乡下人、少年无赖和小伙子们。女人站在院门口,戴着那顶带面纱的灰帽子,双手抱着孩子。“站在他从窗口可以看见的地方,”霍拉斯说,“我闻到火腿香味了。也许我们还没到家他已经吃上火腿了。”接着,他坐在汽车里,在妹妹的身边哭起来。她开得很平稳,车速不快。不久,他们离开了城镇,两边一行行健壮的新植的棉花平行地向后移动,变得越来越小。在上坡的车道上还有一小层雪似的刺槐的落花。“春天真够长的,”霍拉斯说,“春天真长。你简直会认为其中有一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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