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好一部传记,诀窍是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一部传记要么长如鲍斯韦尔所写,要么短如奥布里所写,”——利顿·斯特雷奇如是说。詹姆斯·鲍斯韦尔为约翰生写的长达1492页的超级传记与约翰·奥布里为十七世纪名人写的每人一页的节食式的速写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产生了《约翰生传》的博大而又详尽的写作方法无疑是极好的,”斯特雷奇承认道,“然而,如果写不了那么长,我们也不必搞折中;那我们就取其精华,用一两页的篇幅勾画出一个生动的人物,不做解释,不用转折,不加评论,不说废话。”
他说得很对。把一个人的一生安排在一个烤面包片大小的空间里,这一点很有吸引力。下面是奥布里正在为某一位名叫理查德·斯托克斯的数学博士画的速写:
其父为伊顿书院毕业生。他在伊顿长大,就读国王学院,师从奥特雷德先生,学习数学(代数)。沉湎于专业却很清醒,恐怕就像一只破裂的玻璃杯。成为罗马天主教徒;在列日结婚,婚姻不幸福;养狗、猫等;入苏格兰籍。因债务在纽盖特坐牢,1681年4月死在狱中。
下面是一个烤面包片:
尽管斯特雷奇对《约翰生传》表示认可,但人人都能感觉到,与鲍斯韦尔的繁杂臃肿相比,他更喜欢奥布里的简洁。他嘲笑他的同代人“用没有消化的大块原材料、拖沓的文风、单调乏味的赞颂口气,以不加选择、不加分析、毫无章法的拙劣手段炮制一部部肥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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