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林·休斯提早一小时就登船了。他要向乘客们做一些必要的友善表示,这些乘客可以使他往下二十天的工作变得轻松些。这会儿,他靠在船栏杆上,看乘客们爬上舷梯:大部分是中年和老年夫妇,有的带着明显的国籍标志,还有的看上去更有教养,一时看不出来自何方。弗兰克林一只手臂轻轻松松但又稳稳当当地搭在他的旅行同伴肩上,心里猜测他的听众都从哪儿来,这在他是每年玩一次的游戏。美国人最好认,男人穿淡色的新大陆休闲服,女人大腹便便也无所谓。接下来比较容易辨认的是英国人,男人穿粗花呢上装,罩住赭色和米色的短袖衬衫,女人很有脚劲,一听说有希腊神殿,不管什么样的山都要去爬。有两对加拿大夫妇头戴高耸的帽子,帽子上有醒目的枫叶图案。一个来自瑞典的四口之家,都是修长身材,清一色的金发。还有一些法国人和意大利人不好分辨,但弗兰克林凭他们讲的单词baguette或macaroni就能加以区别。还有六个日本人一反常态,没有一个挎照相机的。除了一些全家同行的,偶尔还有个把孤独无伴、外表高雅的英国人。乘客们成双成对有秩序地登上舷梯。
“动物们成双成对地进来。”弗兰克林说道。他四十来岁,高个子,身体肥胖,一头淡淡的金发,肤色带红。至于皮肤红的原因,恶意的认为是常喝酒,善意的认为是日晒过度。他的长相叫人觉得似曾相识,也就不去管它是否好看。他的同伴(或叫助手,她坚持不让叫秘书)身材苗条,皮肤黝黑,一身衣服是为这次航行新买的。弗兰克林摆出一副老手的架势,身穿卡其布丛林茄克衫和皱巴巴的牛仔裤。在一些乘客心目中,有身份的客座讲演者本不该是如此装束,但这恰好映衬出弗兰克林的这种身份的来历。他如果是美国学术界出身,就会穿一身泡泡沙套装;如果换成英国学术界,也许就穿奶油色带褶缝的亚麻布茄克。可是,弗兰克林的名声(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大)来自电视。他最早只是传达别人观点的传声筒,一个穿灯芯绒套装的年轻人,以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方式阐释文化。过了没多久,他意识到,他既然能讲这些东西,就没有理由不能写。起初,只不过是“弗兰克林·休斯提供的补充材料”,之后是与别人合写脚本,最后达到像模像样的“由弗兰克林·休斯撰稿并播讲”。谁也搞不清楚他的学识专长是什么,但他却在考古、历史和比较文化几个学术界里漫游。他最拿手时下的典故引喻,把死透了的题目再搬出来,让它们在一般电视观众眼前活起来,像什么汉尼拔翻越阿尔卑斯山,北欧海盗藏在东英格兰的珍宝,希律的宫殿,等等。“汉尼拔的象群就是他那个时代的坦克师。”他在异国风光里热情奔放地边走边说。或者是:“步兵人数多得像英国足球总会杯决赛时温布莱体育场爆满的球迷。”再不就是:“希律不单单是个暴君,统一了全国,他还庇护艺术——也许我们应该把他想象成一个很有格调的墨索里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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