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迈克生来没爹,贫穷的母亲照料他长大。兄长大他五岁,没啥共同语言,所以他小时候跟妹妹玩,学得羞怯又温和。他喜欢说话,不爱打架,遇到事情,也希望用谈话来解决。他小时候,邻里都叫他“小仙子”,嘲笑他像女孩似的。
五岁那年,他家搬到另一个所在。依然是贫民区,只是更暴力。街上布满小混混,店铺里都在谈论枪支、毒品和死亡。邻居小孩很不友善,欺负他。小迈克,“小仙子”,对此大不习惯。他发现自己的球鞋经常失踪,转眼就穿在别的小孩脚上,他去讨,反而被小孩们追着打。
软弱是一种固有气质,就像落海者的血,一旦被鲨鱼闻到,便无从躲避。他被所有人欺负、偷窃、殴打、抢劫。母亲没空管他,他剩下的乐趣就是养鸽子了。如果这时拍一部传记片,你应该会看见小迈克放飞鸽子,然后抬头看着鸽子飞向狭小天空——一如他试图飞离那个所在一样。
于是,当他发现邻居小孩试图偷他的鸽子时,隐忍已久的愤怒,终于冲出了他的脑门。他扑出去跟小孩打架,那是他第一次跟人动手。很神奇,他打赢了,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很多年后,他形容当时“把那家伙打到失禁了”。比他打赢了更重要的一点是:
“我开始揍他时,我爱上了这种感觉——我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出去了。”
他开始打架了。不只为了自卫,还为了打赢别人,享受快感。他揍扁别人时,觉得自己比实际年龄要年长,觉得自己很强大。他轻而易举打遍了整个街区,没人是他的对手。他有天生的敏捷和力量,一旦爆发,就如野兽出笼。他从他人的畏惧中吮吸满足感,满足自己常年以来缺少的男子气。最后,当年纪大他一轮——实际也才不到二十——的一群混混郑而重之来找他时,他大感满足,觉得自己得到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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