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会藏档案
1996年,我在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会阅读档案期间,发现沈雁冰致林伯渠函手迹一通,为各本茅盾文集所未收,对研究沈雁冰生平和第一次国共合作史颇有价值。函云:
兹由刘伯垂同志汇来交通局四五两月经费大洋两千圆正,业已收到。前者许志行同志来信谓交通局此后经费有无着落,尚不可知,嘱有一钱用一钱,不可负债。此次刘伯垂同志亦以是为言。但交通局非比别的机关,存在一天,即须一天的钱,故如此后若竟无法,则不如将交通局取消,否则,中央应筹的款,按月拨寄,且须于每月月头寄下也。现在所有余款,极迟能维持至本月二十日,以后若无款来,万万不能维持。故此特函先生,请在常务委员会中提出,如果取消,则早日通知此间。我另外也有呈文给秘书处,请示办法。但听说秘书处改组了,恐怕新任者未明情形,以为乃不急之事,不即提出中央会议,故特函先生。此间候至本月二十日,若无复示,又无款来,则就要作收束准备了。临颖无任迫切,专待回玉。此致党礼!
沈雁冰
六月六日
封面为:“广州大东路三十号省议会林伯渠先生台启”,下署“上海虬江路鸿庆坊一零三三号赵寄”,左上角有“快信”二字。信笺上端填有“15年6月6日”,据此,知此函为1926年6月6日作。函中所言刘伯垂,又名刘芬,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中共党员,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曾任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书记长。许志行,江苏吴县人,早年即与毛泽东相识。从事工人运动和革命宣传工作,时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交通局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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