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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过境迁 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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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里,主角经常流落荒山无人岛,于是得吃烧烤。黄蓉在明霞岛烤野羊,张无忌在山谷里烤鱼,令狐冲在溪边烤田鸡,不一而足。张翠山和殷素素初到冰火岛,只能吃野果,一旦弄到火种,就能拿来烤熊肉吃,还吃起北极熊掌了。

这是烧烤的美妙之处,除了养育自古以来地球上的人类之外,还在小说里救活了无数的大侠和探险家。究其原因,烧烤实在太质朴太简单了——有了火,怎么都成!

传统加热食物的法子里,用水或油来烹煮,在古代已属奢侈品,煎炒烹炸更是高级科技,这不,欧洲人一直到现在还没能普及炒这门功夫呢?但用热对流和借物传导却是古已有之,原始人都会。只要有火,拿块兽肉过去凑着,烤一会儿,熟了,可以吃了!这是热对流。什么东西被火烫热了,拿来凑在兽肉上,烫熟了,可以吃了!这是热传导。烤并不难,把食物送近火,让火苗舔着,就是炙,时间长,就焦了,成块木炭了。原始人烤焦了兽肉,估计也要挨老婆敲头:真笨!白打猎了!

于是需要器具,于是需要技巧。

中国人有成语:脍炙人口。脍是细切的肉,炙是烧烤。说明古代人已经明白啦,肉类就得切开了,才能烤得入味,你拿一大坨五花肉去,外面烤焦了,里面还是生的。刀工技艺,最初就是为烤肉服务的。孔夫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就想象他老人家也觉得,切细了,烤得才入味。可是也不能就用手拿着肉去生烤啊,手烤坏了,岂非得不偿失?于是就有了扦子。东汉石刻画里,有人拿扦子烤肉的画面。春秋时候,专诸行刺的吴王僚,就是以鱼炙为由头,鱼肚子里藏了著名的鱼肠剑。可怜吴王僚,就为了吃口鱼,送了性命。这要命的鱼炙?应该就是烤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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