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菲利克斯,我为你找到了一份工作。首先,我们必须有一场眼睛对眼睛的独白,把事情处置了。由于我正要去萨克森办事,我建议你在塔尼兹和我见面,我想塔尼兹离你目前所在的地方不太远吧。请速让我知道我的计划是否适合你。如果适合,我将告知你见面的具体日子、时间和地点,并给你寄路费。我所过的动荡的生活不允许我有固定的地址,所以你最好在信封上写上‘邮电局’(随后是一家柏林邮电局的地址)和‘阿德利安’。暂时再见。我希望听到你的回音。”(没有签名。)
现在信就摊放在我的面前,这封我在一九三○年九月九日写的信。我不记得“独白”是一时疏忽还是一个玩笑。文字是打在一张质地很好的、蛋壳蓝色的笔记本纸上,纸还有护卫舰作为水印;但现在纸角令人遗憾地沾了油迹,变脏了;也许是他的手印吧。看来我是收信人——而不是寄信人。得,信可能在路上走了很长时间,难道他或者我就不改变地址吗?
我还有两封写在同样的信笺上,但所有的回信都被毁了。如果它们仍然在我手上的话——如果我还保存它们的话,比方说,还保存那封十分愚蠢的、非常适时的冷淡的回信的话,我将这封回信(然后像毁掉其他信一样地把它毁了)给奥洛维乌斯看了,那我现在就有可能用书信体来叙述了。那是在过去获得巨大成就的体裁。埃克斯寄给瓦埃的信:“亲爱的瓦埃”——在上面你会找到日期。信件来来往往——就像在球网上丁丁冬冬飞来飞去的球。读者很快就不会注意什么日期;对于读者,一封信是写于九月九日还是九月十六日有什么干系?但不管怎么样,日期可以保持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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