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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亨利·菲尔丁和《汤姆·琼斯》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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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写亨利·菲尔丁这个人可绝非易事,这是因为人们对其生平所知甚少。在1762年,也就是他刚刚去世八年,亚瑟·墨菲为他写了一篇简短的传记,以作为菲尔丁文集的导言。墨菲似乎与他相识,即使如此,也只是在其晚年。由于可用的资料过少,他连篇累牍地扯些不相关的东西,也许仅仅是为了凑足全文八十页的篇幅。墨菲所述的事实甚少,而后来的研究表明,这些事实也不够准确。最近的一位详细论述菲尔丁的作者是彭布罗克学院院长霍尔姆斯·达顿博士。他那两卷本的厚重著作堪称是一座勤奋工作的丰碑。通过真实展现当时的政治形势、生动记叙小僭君在1745年那次灾难性的冒险,他为笔下主人公那充满波折的经历增添了许多的色彩、深度和内容。我实在想象不出,有关亨利·菲尔丁的事情,这位杰出的彭布罗克学院院长还有什么该说而忽略没说的。

菲尔丁生就是个绅士,其父是索尔兹伯里教士约翰·菲尔丁的第三子,而约翰又是德斯蒙德伯爵的第五子。德斯蒙德家是登比家族较为年轻的一支,该家族自诩为哈布斯堡皇室的后裔。吉本,就是写《罗马帝国兴衰史》的那个吉本,在其自传中写道:“查理五世的后人或许会不承认他们的英国兄弟,但《汤姆·琼斯》这部描写人类生活的精美罗曼史,将会比埃斯科里亚尔的宫殿、比奥地利王室的鹰徽更加具有生命力。”此话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只可惜这些豪门贵族的断言已被证实并无根据。他们把自己的姓氏写成了费尔丁,关于此事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故事,说是当时的英国纹章院院长询问亨利·菲尔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是这样回答的:“我只能猜测,这是因为我们家这一支比爵爷您家的那一支早学会写字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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