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么一部经典作品,是可以从许多不同角度来探讨的。那么,我们究竟选择哪一种角度呢?我们是不是要先说一说:自从锡德尼撇下未完稿的《阿卡迪亚》在札特芬去世以后,英国社会经历了种种变化,而小说则已经选定了——或者说不得不选定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呢?一个中产阶级已经诞生——他们有阅读能力,急于想读的不光是王子和公主的爱情故事,而且要有关他们自己和他们平凡生活的详情细节的书。散文,经过千百人之手,已经锤炼得足以适应这种需要,能够表现生活中的实际状况,而不仅是缥渺的诗意。这当然是对《鲁滨逊漂流记》的一种探讨方式——从小说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它;但是,我们立刻又想到另外一种方式——从作者生平历史的角度来看待它。从传记这个极好的出发点,我们可以拿出比从头到尾把书读一遍要多得多的时间来进行探索。首先说,笛福的出生年月就靠不住——谁知道究竟是在1660年或是1661年?再说,他把自己的姓究竟拼写成一个字儿还是两个字儿?而且,他的列祖列宗究竟是些什么人呢?据说,他是做过袜子商人;可是,一个袜子商人在十七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后来,他成为一个小册子作者,并且受到威廉三世的信任;他的一本小册子又使他受到带枷示众的处罚,还被关进了新门监狱;他先受哈莱雇用,后受戈多尔芬雇用;他还是第一个被人以金钱雇佣的报人;他写了无数的小册子和文章,还写了《摩尔·弗兰德斯》和《鲁滨逊漂流记》;他有一个妻子、六个小孩儿;他身材瘦削,鹰钩鼻子,尖下巴,灰眼睛,嘴边还有一个大大的黑痣。凡是对英国文学稍有涉猎的人,不必经人告诉就知道探索小说发展的来龙去脉,考察小说家们的脸部特征,能够消磨掉多少时光,甚至消磨掉多少人的一生。然而,当我们看了理论再看传记,看了传记再看理论,一种怀疑心情常常油然而生:即使我们确切知道了笛福生在何时,以及他爱过何人,又为了什么;即使我们把英国小说从它在埃及的孕育(据说如此)直到它在巴拉圭旷野上消灭(也许这样),把它的兴起、发展和衰亡都背得清清楚楚,难道我们阅读《鲁滨逊漂流记》的乐趣就能增加一分、对它的理解就能加深一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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