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你我有资格谈论的题目才会激起我们的兴趣。譬如说,我是“自己动手”型的人,我确实够格谈谈如何去洗盘子。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就是对这个题目热衷不起来,而且事实上,我根本想都不愿去想这些事。可是,我却听过家庭主妇们——也就是家庭主管们,把这个题目说得棒极了。她们心里或者对永远洗不完的盘子有股怒火,或者发现了新的方法可以处理这一恼人的家务。不管怎样,她们对这个题材来劲极了,因此她们可以就洗盘子的话题说得头头是道。
这里有个问题,即你以为合适的题目,是否适合当众讨论。假设有人站起来直言反对你的观点,你是否会信心十足、热烈激昂地为自己辩护?如果你会,你的题目就对了。
1926年,我曾到瑞士的日内瓦参观国际联盟第七次大会的会场,事后做下了笔记。最近,我无意间又看到这些笔记。以下是其中一段:
“在三四个死气沉沉的演讲者读过自己的手稿之后,加拿大的乔治·费斯特爵士上台发言。我注意到他并未携带任何纸张或字条,不禁大为欣赏。他常常做些手势,他心无杂念,全心放在所要说的事情上。有些东西他非常想要让听众了解。他热切地想要将自己心中所固有的某些信念传达给听众,这种情形澄明可见,一如窗外的日内瓦湖。我在教学上一直倡议的那些法则,在那番演讲里完美地展示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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